姓名 王小钢
职称 教授
电子邮件:wxiaogang2020@163.com
研究方向:环境法学理论、环境诉讼制度、国际与比较环境法等
学术简介:王小钢,男,法学博士,安徽岳西人,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专业教授。先后主持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等科研项目10项。在《法商研究》《政法论坛》《法制与社会发展》《当代法学》《行政法学研究》《法学论坛》《政法论丛》《社会科学》《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等刊物发表论文62篇。
学习培训经历:
1997.9-2001.6 华中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工学学士
2001.9-2004.6 武汉大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专业,法学硕士
2005.9-2008.6 吉林大学,法学理论专业,法学博士
2006.3-2007.1 吉林大学第九期骨干教师英语培训班,长春
2009.10-2009.10 海牙国际法学院海外讲习班(国际环境法),北京
工作经历:
2004.7-2006.9 吉林大学法学院助教
2006.9-2010.9 吉林大学法学院讲师
2010.9-2015.9 吉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2011.1-2012.1 爱丁堡大学法学院博士后研究人员(国际环境法)
2015.9-2020.12 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
2020.12- 天津大学法学院教授
主要论文:
A 环境法学理论
1.《试论公民良好环境权的公法确认》,《行政法学研究》2004年第2期(硕士生阶段)。
2.《中国环境权理论的认识论研究》,《法制与社会发展》2007年第2期。
3.《揭开环境权的面纱:环境权的复合性》,《东南学术》2007年第3期。
4.《近25年来中国公民环境权理论述评》,《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4期。
5.《义务本位论、权利本位论和环境公共利益》,《法商研究》2010年第2期。
6.《以环境公共利益为保护目标的环境权利理论——从“环境损害”到“对环境本身的损害”》,《法制与社会发展》2011年第2期。
7.《环境权研究进路的转向》,《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年第5期。
8.《认真对待反思性法制现代化》,《政法论坛》2007年第4期。
9.《中国环境法律演化的可能路向》,《当代法学》2008年第1期。
10.《对环境立法目的二元论的反思》,《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4期。
11.《中国环境法学三十年发展历程和经验》,《当代法学》2009年第1期。
12.《从行政权力本位到公共利益理念——中国环境法律制度的理念更新》,《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5期。
13.《托依布纳反身法理论述评》,《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10年第2期。
14.《理论作为激情:卢曼社会系统一般理论和自创生法律理论》,载邓正来主编:《西方法律哲学家研究年刊》,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15.《贝克的风险社会理论及其启示》,《河北法学》2007年第1期。
16.《博兰尼的经济人类学和市场社会观》,载邓正来主编:《中国书评》,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B 环境诉讼制度
1.《排除危害类公益诉讼理论、制度和实践》,《当代法学》2006年第6期。
2.《中国环境公益诉讼条款的立法意图》,《政法论丛》2008年第5期。
3.《为什么环保局不宜做环境公益诉讼原告》,《环境保护》2010年第1期。
4.《透视环境基本法中的公益诉讼》,《环境保护》2010年第9期。
5.《对环保部门当原告的些许疑虑》,《环境保护》2011年第2、3期合刊。
6.《论环境公益诉讼的利益和权利基础》,《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3期。
7.《水污染防治法为公益诉讼提供了法律基础吗?》,《浙江社会科学》2011年第5期。
8.《论法院在我国环保事业中的法律地位和作用》,《上海交通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1期。
9.《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诉讼与检察公益诉讼》,《中华环境》2018年6月号。
10.《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公共信托理论阐释——自然资源国家所有和公共信托环境权益的二维构造》,《法学论坛》2018年第6期。
11.《生态环境修复和替代性修复的概念辨正——基于生态环境恢复的目标》,《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1期。
C 国际与比较环境法
1.《环境法侵害排除和排除危害制度——从美、日、德相关诉讼制度的视角》,《当代法学》2005年第3期。
2.《论“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的适用及其限制——< 哥本哈根协议>和中国气候变化法律与政策》,《社会科学》2010年第7期。
3.《“共同但又区别的责任”原则的解读——对哥本哈根气候变化会议的冷静观察》,《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0年第7期。
4.《国外环境基本法特色制度述评》,《环境保护》2011年第11期。
5.《中美海洋污染损害赔偿制度及渤海湾溢油损害赔偿》,《环境保护》2011年第15期。
6.《论卡塔赫纳生物安全议定书中与WTO规则冲突的贸易措施》,《生物技术通报》2004年第1期。
7.《从生物安全议定书审视我国基因修饰生物越境转移规则》,《生物技术通讯》2006年第5期。
8.《中国濒危野生生物栖息地法律保护多元性之缺失和完善》,《野生动物》2003年第5期。
9.《中国湿地保护立法历史、现状和发展》,《林业资源管理》2004年第6期。
10.《贝克的风险社会理论:全球结构中环境法的困境和景象》,载邓正来主编:《法律与中国》,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11.《环境法典风险预防原则条款研究》,《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20年第6期。
主要译文:
1. [德]尼克拉斯·卢曼:《影响到每个人的事务——评于尔根?哈贝马斯的法律理论》,载邓正来主编:《西方法律哲学家研究年刊》(2008年总第3卷),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2. [德]乌尔里希·贝克:《风险社会的世界主义时刻》,载邓正来主编:《中国社会科学辑刊》(2009年冬季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3. [美]卡西欧拉:《现代性的儒学化与儒学的“当代化”》,载邓正来主编:《中国深度研究高级讲坛讲演录(第一辑)》,商务印书馆2010年版。
4. [英]迈克尔·金:《卢曼理论有用性何在?》,载邓正来主编:《西方法律哲学家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
5. [美]斯蒂芬·菲尔德曼:《对马克斯韦伯法律理论的阐释:形而上学、经济学以及宪法的铁笼》(与焦武祥合译),载公丕祥主编:《法制现代化研究(2015年卷)》,法律出版社2015年版。
6. [英]克里斯托弗·罗杰斯:《自然的地位?财产权利、财产规则及环境管护》(与王雪麟合译),《法理学论丛》(2016年卷),法律出版社2016年版。
7. [挪威]乔根·兰德斯《极限之上:< 增长的极限>40年后的再思考》,《探索与争鸣》2016年第10期。
8. [英]H.L.A.哈特:《在功利与权利之间》(与郭建果合译),《法理学论丛》(2019年卷),法律出版社2019年版。
9. 《南非国家环境管理法》(与李天相合译),《非洲法评论(2018年卷)》,湘潭大学出版社2019年版。
合著章节:
张文显、黄文艺主编:《中国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报告1978-2008(法学卷)》(撰稿人),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独立译著:
约瑟夫·萨克斯著:《保卫环境:公民诉讼战略》,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合作译著:
P.W.伯尼,A.E.波伊尔著:《国际法与环境》(合译者),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版(原著为牛津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主要科研项目:
1. 2020年-2023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与环境公益诉讼关系研究”(2020B102),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2. 2016年-2019年,“构建基于风险的环境治理多元共治体系的正当性研究”,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15ZDC031)之子课题一。
3. 2010年-2016年,“基础四国(BASIC)环境权和环境公益诉讼研究”(10CFX035),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4. 2007年-2010年,“风险社会视域中的环境正义:环境法的角色及其限制” (07JC82000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5. 2011年-2012年,“中美溢油损害赔偿案例研究和制度比较”(AOCQN201114),中国海洋发展研究中心项目。
6. 2003年-2004年,“武汉市新洲涨渡湖流域环境法律问题研究”,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流域综合管理课题组案例研究项目(硕士生阶段)。
学术兼职: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学分会副主任委员(2018-)
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2017-)
全国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评审专家库专家(2017-)
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国际环境法专业委员会委员(2018-)
吉林省法学会生态环境法治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2017-)
吉林省法学会理事(2018-)
吉林省四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专家咨询委员(2016-)
长春市司法局立法专家库专家(2019-)
《中国环境法学评论》编委会成员(2018-)
《武汉大学环境法评论》编委会编委(2017-)
《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学报》编委会委员(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