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刘海安
职称:教授
电子邮件:shineark@163.com
研究方向:民法学
开设课程:民法学专题
【教育与工作经历】
时间 |
单位专业 |
学位/职务 |
2000年-2004年 |
吉林大学德恒律师学院 |
法学学士 |
2004年-2007年 |
吉林大学法学院 |
民商法硕士 |
2007年-2010年 |
吉林大学法学院 |
民商法博士 |
2010年-2022年 |
中国民航大学法学院 |
教师 |
2022年6月至今 |
天津大学法学院 |
教师 |
【代表性学术论文】
[1]《论平台直播充值合同的解除》,载《东方法学》2023年第6期。
[2]《网络直播用户与主播之间的法律关系属性》,《政治与法律》2023年第1期。
[3]《论物权法调整空域使用权的合理性》,《法律科学》2020年第2期。
[4]《论航空承运人滥用拒载权的法律规制》,《法律科学》2015年第4期。
[5]《航空视域中的侵权法研究与适用》,《河北法学》2012年第9期。
[6]《侵权补充责任类型的反思与重定》,《政治与法律》2012年第1期。
[7]《受害人过错对加害人无过错责任范围的影响——风险比例规则的提出与适用》,《法学论坛》2011年第1期。
[8]《法律上因果关系的反思与重构》,《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0年第4期。
[9]《过错对侵权法上填补性责任之赔偿范围的影响》,《政治与法律》2009年第11期。
[10]《共同侵权之“共同”标准:反思与重构》,《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10年第3期。
[11]《个人信息泄露因果关系的证明责任——评庞某某与东航、趣拿公司人格权纠纷案》,《交大法学》2019年第1期。
[12]《论个人信息的保有权能:从该权能的存废展开》,《河南社会科学》2019年第10期。
[13]《航空客运合同成立时间——达成合意的回归》,《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5期。
[14]《航空旅客责任保险研究》,《保险研究》2013年第1期。
[15]《论机场管理人的注意义务》,《社会科学战线》2012年第9期。
[16]《论我国产品责任惩罚性赔偿的立法缺陷与完善》,《商业时代》2010年第2期。
[17]《论征收制度中认定公共利益的程序性设计》,《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9年第1期。
[18]《论网络虚拟财产的继承》,《南海法学》2019年第4期。
[19]《航空配餐侵权责任论纲》,《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2012年第1期。
[20]《论航空法的部门法地位 ——兼论其对航空立法的启示》,载杨惠、郝秀辉主编:《航空法评论》,法律出版社2018年版。
[21]《论构建航空旅客黑名单制度的正当性》,载王瀚主编:《中国航空法学评论》(第二卷),法律出版社2017年版。
[22]《法经济学视角下我国航班时刻拍卖的制度构造》,《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年第2期。
[23]《个人数据财产权归属:基于数据转化路径的分析》,载彭诚信主编:《权利的边界:个人信息赋权逻辑及其行使路径》,上海人民出版社2023年版。
【代表性著作】
[1]《个人信息保护法》,主编(第二),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24年版。
[2]《航空运输法》,法律出版社2019年版。
[3]《机器人是人吗?》,译著,上海人民出版社2018年版。
[4]《过错对无过错责任范围的影响——基于侵权法的思考》,法律出版社2012年版。
[5]《航空保险法》(第二作者),法律出版社2012年版。
[6]《民法典与日常生活》,参编,上海人民出版社2020年版(本书荣获2020年中国好书荣誉)。
[7]《民法案例百选》,参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22年版。
【承担科研项目】
[1]主持2019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效率驱动下的空域资源法律调整机制研究》。
[2]主持2015年度中国法学会部级科研项目:《空域资源的物权法规制研究》。
[3]主持2014年度首都机场集团委托项目:《机场管理与服务相关法律研究》。
[4]主持2012年度天津市高等教育学会“十二五”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高校在校园侵权中的法律地位》。
[5]主持中国民航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航空公司拒载法律问题研究》。
[6]主持中国民航大学中央高校基金培育项目:《中国航空法的理论基础和立法框架研究》。
[7]主持中国民航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航空器融资租赁法律问题研究》。
[8]主持天津市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机场经营者侵权问题研究》。
【所获奖项】
[1]2023年,全国法科学生模拟立法大赛优秀指导教师,学生获得三等奖。
[2]2021年,所著《航空运输法》获得首批天津市课程思政优秀教材称号。
[3]2021年,获得2020年全国法律硕士视频案例大赛二等奖。
[4]2014年,论文《未成年人侵权责任的归责逻辑》获中央综治办、共青团中央、中国法学会主办的“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制保障”主题征文三等奖。
[5]2013年,获得中国民航大学年度优秀教师称号。
[6]2013年,获得中国民航大学青年骨干教师称号。
【社会影响】
[1]中国法学会航空法学研究会理事
[2]北京市航空法学会理事
[3]天津市法学会民法学分会常务理事
[4]天津市法学会商法学分会理事
[5]天津市法学会科技法学分会理事
[6]天津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7]天津铁路运输检察院听证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