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刘召成
职称:教授
电子邮件:zhaocheng.liu@tju.edu.cn
研究方向:民法学
开设课程:侵权法
【教育与工作经历】
时间 |
单位专业 |
学位/职务 |
2008年-2011年 |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
法学博士 |
2009年-2010年 |
德国波恩大学 |
联合培养博士 |
2011年-2018年 |
首都师范大学 |
讲师、副教授 |
2018年11月至今 |
天津大学法学院 |
教授 |
【代表性学术论文】
[1]《法律规范合宪性解释的方法论构造》,《法学研究》2020年第6期
[2]《部分权利能力制度的构建》,《法学研究》2012年第5期
[3]《身体权的现代变革及其法典化设计》,《当代法学》2020年第2期
[4]《基本权利对民法人格权构造的发展与限定》,《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0年第5期
[5]《自动驾驶机动车致害的侵权责任构造》,《北方法学》2020年第4期
[6]《民法一般人格权的创设技术与规范构造》,《法学》2019年第10期
[7]《违反安全保障义务侵权责任的体系构造》,《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19年第6期
[8]《论具体人格权的生成》,《法学》2016年第3期
[9]《民事权利的双重属性:人格权权利地位的法律证成》,《政治与法律》2016年第3期
[10]《安全保障义务的扩展适用与违法性判断标准的发展》,《法学》2014年第5期
[11]《人格商业化利用权的教义学构造》,《清华法学》2014年第3期
[12]《人格权主观权利地位的确立与立法选择》,《法学》2013年第6期
[13]《出生前侵害侵权法救济的根本障碍及体系克服》,《政治与法律》2013年第6期
《死者人格的立法保护》,《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5期
[14]《德国民事合伙部分权利能力理论及其借鉴》,《政治与法律》2012年第9期
[15]《胎儿的准人格构成》,《法学家》2011年第6期
[16]《伦理人格与法律人格的辩证关系》,《新疆社会科学》2010年第1期
[17]《地震引发大规模人身伤亡情况下的收养和继承问题思考》,《政治与法律》2008年第8期
[18]《死者人格保护的比较与选择:直接保护理论的确立》,《河北法学》2013年第10期
[19]《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的合与分》,《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13年第5期
[20]《德国法上的请求权体系》,《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年第6期
[21]《论机动车交通事故中的特殊责任》,《政法论丛》2010年第5期
[2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承担规则》,《判解研究》2010年第2辑
【代表性著作】
[1]《准人格研究》,法律出版社2012年版
[2]《侵权责任法案例全解》,法律出版社2015年版
[3]《侵权责任法注释全书》,法律出版社2012年版
[4]《物权法大数据》,北京大学出版社2017年版
【代表性奖项】
[1]论文《人格权主观权利地位的确立与立法选择》获得中国民法学研究会颁发的2014年度佟柔民商法发展基金青年优秀研究成果奖
[2]博士论文《准人格研究》获得2012年度中国人民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
[3]博士论文《准人格研究》获得第五届佟柔民商法学优秀博士论文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