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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法学家易继明教授做客北洋法律大讲堂主讲“知识产权法典化”

发布时间: 2025-05-23     来源:    点击量:

(通讯员 刘洁,摄影 孙华玲)2025年5月15日晚,北洋法律大讲堂特别邀请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北京大学国际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天津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中国科技法律评论》主编易继明教授,做题为“知识产权法典化”的讲座。中国科学技术法学会副会长、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丛立先教授,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李学尧教授,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学分会副主任委员、天津大学法学院王小钢教授等知名学者作为与谈嘉宾共同开展学术交流。讲座由《中国科技法律评论》副主编、天津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司法研究基地执行主任李春晖副教授主持,天津大学法学院百余名师生聆听了讲座。出席讲座的还有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孙那副教授、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倪朱亮副教授、山西大同大学法学院刘芳芳副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陈孟麟博士、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李可昕编辑和田兆麟编辑等。

易继明教授在讲座中指出,知识产权法典化的提出有其深刻的历史背景和现实意义。在全球科技竞争日益激烈、知识经济蓬勃发展的背景下,传统的知识产权单行法模式已经难以应对日益复杂的知识产权保护挑战,知识产权法典化成为了一个重要的议题。易教授指出,知识产权法典化需要借鉴国际经验,但更要立足于我国的国情和实际需求。我国在法典化过程中应充分考虑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特点和难点,制定出具有中国特色的知识产权法典。易教授强调,民法典的编纂经验为知识产权法典化提供了宝贵的参考。通过“两条腿走路”的策略和“五编制”的立法体例,既可以满足当前知识产权保护的现实需求,又可以为未来的法典化奠定坚实的基础。他呼吁学术界和实务界共同努力,积极探索知识产权法典化的路径,为我国知识产权法治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

在与谈环节,丛立先教授结合自身研究经历与行业观察,分享了对知识产权法典化的深刻思考。丛教授称赞本次讲座让他对知识产权法典化的立场从“现实主义”转向“价值理性与实践并重”。丛教授指出,知识产权法典化将向社会传递“创新驱动发展”的核心价值,推动知识产权从“工具理性”向“价值理性”升华。中国当前推进知识产权法典化,既是对创新型国家战略的回应,也是向国际社会展示知识产权治理能力的重要契机。

李学尧教授以独特的现实主义视角,分享了对知识产权法典化的思考与疑问。他坦言自己对知识产权法典化持谨慎态度,但易教授对“价值理性”的阐释,而非单纯的形式主义追求,具有更强的说服力。尽管如此,李教授仍然强调,知识产权法典化是涉及治理效能的严肃命题,需警惕以“理论建构”之名消耗立法资源,避免为法典化而法典化,应让制度真正服务于创新实践。他提出了“法典化是否为学者审美偏好”和“如何检验法典化对创新的促进作用”的疑问。

王小钢教授结合《生态环境法典》编纂的实践经验,为知识产权法典化提供了跨学科的思考维度。他指出,《生态环境法典》与《知识产权法典》在编纂逻辑上具有共通性,均可从“实践基础—规范基础—社会基础”三个“基础”角度评估可行性。与《生态环境法典》一样,知识产权法典化的“三个基础”条件已初步具备,尤其是在规范成熟度与国家战略契合度方面。学界应抓住新时代法治建设机遇,在借鉴国际经验的同时坚守中国特色,为知识产权法典化贡献兼具科学性与实践性的解决方案。

易继明教授对学者的疑问进行回应。易教授指出,法典化的本质是人类面对无序状态时的思维有序化过程,尽管法典化需要立法资源投入,但长期来看,其通过整合规范、减少冲突、降低执法成本,能够带来显著的效益。他认为中国知识产权法典化需在“体系稳定”与“动态适应”之间找到平衡点,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典。

与谈环节之后,在场师生和嘉宾就“程序法纳入法典的可行性”“数据权利的定位” “法律责任独立成编”等多个问题进行提问,易教授详细解答,并鼓励同学保持批判性思维,在法典化研究中既要有宏观视野,也要有微观洞察。

主持人李春晖老师做总结。他认为易教授在知识产权领域的卓越成就和对知识产权法典化的深入思考,离不开在转向知识产权研究之前精深的民商法学造诣。易教授的著作《私法精神与制度选择》应当是同学们必备的经典,其主编的《私法》已经成为倡导私权观念与私法精神、将私法作为一个整体进行整合性研究的极其重要的学术阵地,北京大学国际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刚刚与天津大学法学院联合主办、易教授主编的《中国科技法律评论》则必将拓展出另一片广阔的天地。本次“北洋法律大讲堂”讲座,正是《中国科技法律评论》创刊座谈会暨“中国科技法治建设”研讨会的前序活动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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