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大学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和《天津大学法学院关于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经院级推免工作程序审查决定,确定我院2027年推免拟推荐人选。现将推免名单在法学院335办公室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9月10日至2026年9月16日,如有异议,请于2026年9月16日16:00前反馈学院,逾期视为无异议。
法学院办公室电话:87370801。
天津大学法学院
2026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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