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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专业学位教育中心2023年非全日制法律(法学)硕士研究生招收调剂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4-05     来源:    点击量:


根据教育部及天津市有关招生录取文件精神,结合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情况实际工作,特制定我院非全日硕士研究生调剂办法,并向广大考生公布。

一、接收调剂专业

专业

方向

学习方式

招生人数

法律(法学)

不区分研究方向

非全日制

7

 

二、调剂基本要求

1. 法律硕士专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接收调剂的基本分数线如下:政治 50分,外语 50分,业务课一 90分,业务课二 90分,总分 335分。

2. 考生认可并签署《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方式知情承诺书》(详见附件),且只能录取为定向生。

3. 只接收一志愿报考法律法学)硕士的考生调剂;

4. 要求调剂考生外国语科目为英语或日语。

 

三、申请办法

所有满足调剂需求的考生,请于“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专业报名通道开通后12小时内选报天津大学志愿(学院视报名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接收申报时间)。

所有列入调剂复试名单的考生,均须通过硕士招生管理系统网上交费平台http://202.113.8.92/TGSR/index.action及时缴费学院会将调剂复试名单予以公示,未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以及已参加校一志愿复试的考生,无需重复缴费),复试费标准为90元。完成缴费后,考生可适时在网上下载打印《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考生应按学院要求,在复试当天(笔试前)提交如下材料:

1. 《天津大学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

2. 本科成绩单;

3. 身份证;

4. 学历证明(往届生提供从学信网下载的电子版《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提供从学信网下载的电子版《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自考提供自考准考证,海外学历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5. 个人简历;

6.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方式知情承诺书。

特别提示:

1.若身份证丢失,须提交临时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或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原件(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

2.是否可参加复试请查看我院公布的复试名单。

3.复试结束后,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四、调剂规则

我院将根据报名情况组织专业审核和筛选后,确定进入调剂复试名单。

 

五、调剂复试方案

1.复试方式:现场复试

(1)复试时间:2023年4月10日

(2)复试地点:天津大学卫津路校区第七教学楼332会议室

注:

①所有考生在经过国家调剂系统初选,从系统内收到调剂通知后再行缴费;

②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已经缴纳复试费的考生,参加校内调剂复试不必重复缴费。

2. 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专业能力考核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和专业课测试;综合素质考核包括实践能力测试和综合面试。

(1)专业能力考核:

① 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由法学院自行组织,采用面试方式进行。

② 专业课测试主要测试学生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采用笔试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60分钟。

(2)综合素质考核:

① 实践能力测试主要测试其理论联系社会实际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采用面试方式进行。

② 综合面试由考生当场抽题作答。考核内容涉及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考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考核,考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核,考生对报考专业发展动态了解以及在本专业发展潜力考核;考生的科研和社会工作能力、实践经历考核,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和心理素质以及举止礼仪和表达能力考核等。

综合面试由复试小组负责考核,面试成绩由每位复试小组成员独立给出分数,然后取算术平均值得出。

每个考生总计面试时长一般为20分钟左右,具体时间可由复试专家组根据复试情况适当调整。

3.计分规则

复试成绩总分200,其中专业能力考核80分,综合素质考核120分。专业能力考核成绩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15分、专业课测试65分;综合素质考核成绩包括实践能力测试30分、综合面试90分。

考生复试成绩应包括专业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低于120分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

4、录取规则

录取时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名次排序,若总成绩相同,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调剂考生可根据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

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2.5)×60% +复试总成绩×40%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没有参加复试或者复试总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5、时间安排

学院将视考生报名情况及时组织复试工作,具体时间请关注法学院网站具体通知。

参加范围

时间

地点

工作要求

非全日制法律硕士调剂复试

4月10日8:00

天津大学卫津路校区第7教学楼332会议室

请考生在指定地点准时报到,凭身份证、准考证、学历证明、资格审查合格证明参加复试;8:15-9:15笔试;9:30开始面试。

 

、其他事宜

1. 如本通知与天津大学招生复试工作有不符之处,一律按照学校文件执行,解释权在天津大学学院

2. 有关调剂的具体要求及后续通知,请考生关注天津大学学院网站。

3. 考生调剂复试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最终确认方能录取。

咨询及申诉渠道:天津大学法学院,电话:022-87371015

 

 

 

附件【附件:天津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方式知情承诺书.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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