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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海洋种业促进条例(草案修改稿)》专家论证会在天津大学法学院成功举行

发布时间: 2026-08-20     来源:    点击量:

2026年8月18日上午,《威海市海洋种业促进条例(草案修改稿)》专家论证会在天津大学法学院成功举行。威海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毕兴全,天津大学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杨欢,天津大学法学院教授、天津大学绿色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孙佑海,威海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马绪福,威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倪国良,威海市海洋发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吉明,天津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杨健,天津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副教授杨雅婷,天津大学法学院英才教授、中国绿色发展研究院副院长王小钢,威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一级主任科员谭清辉,威海市海洋发展局渔业与渔政管理科科长刘筱宇,威海市海洋发展研究院渔业发展服务部部长、正高级工程师刘心田,山东众成清泰青岛区域党工委书记唐宗队,山东众成清泰(青岛)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李小洁,天津大学法学院讲师、中国绿色发展研究院研究员王操等出席专家论证会。会议邀请了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荣小军,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二级研究员曲克明,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苗种处处长王建波,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农业农村法治研究中心主任杨东霞,农业农村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农业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创新团队首席科学家王伟,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王灿发,上海海洋大学海洋文化与法律学院院长唐议,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教授董跃,中国海洋大学海洋生命学院教授胡晓丽等专家到会论证。

天津大学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杨欢致辞。他指出,天津大学法学院自2015年正式复建以来,师资队伍不断壮大,学科建设持续推进,在服务国家和地方法治建设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天津大学将以本次专家论证会为契机,充分发挥法学、生命科学、公共管理等多学科交叉优势,充分吸收专家智慧,持续深化与威海市人大常委会的务实合作,为提升地方立法质量、推动威海现代海洋城市建设提供智力支持。他预祝本次专家论证会取得圆满成功。

威海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毕兴全致辞。他介绍了威海市基本情况、地方立法工作成效以及《威海市海洋种业促进条例》的立法背景,对天津大学长期以来给予威海市地方立法工作的支持表示感谢。他表示,为进一步增强法规的前瞻性、精准性和实效性,希望与会专家充分发挥各自专业优势,围绕草案修改稿积极建言献策,进一步提升立法质量,为威海海洋种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开幕式由天津大学法学院教授、天津大学绿色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孙佑海主持。他对与会领导和专家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他指出,威海市人大常委会与天津大学长期以来围绕地方立法工作持续深化合作,在法规草案研究、专家论证和立法咨询等方面形成了良好的协作机制。他对长期以来支持威海地方立法工作的各位领导、行业专家和学界同仁表示衷心感谢,希望以此次专家论证会为契机,进一步发挥高校专家智库作用,持续深化校地合作,为威海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提供智力支持。

专家论证由天津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杨健教授主持。

威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倪国良作《威海市海洋种业促进条例(草案修改稿)》起草说明。他介绍了草案修改稿的起草背景、立法初衷及主要框架内容,指出威海市海洋种业产业基础和资源优势较为突出,同时产业发展过程中仍面临一些现实问题。希望通过此次专家论证,进一步完善草案修改稿,为威海市海洋种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荣小军作专家发言。他认为,威海市海洋种业发展具有较为扎实的实践基础,草案修改稿内容较为全面。他建议进一步强化种质资源引进的检疫和安全管理,严格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检疫等程序,防范外来种质资源可能带来的生态风险。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二级研究员曲克明作专家发言。他建议进一步明确威海市需要重点保护的种质资源和保护区域等内容,通过立法细化种质资源保护的相关制度。同时,可以探索开展种业保险试点,发挥保险机制的风险保障作用,增强海洋种业抵御产业风险的能力。

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苗种处处长王建波作专家发言。他建议草案修改稿进一步做好与上位法及国家种业振兴相关政策的衔接,理顺种质资源保护体系有关条款,进一步统一和规范法律术语表述,减少条文理解和适用中的歧义。

上海海洋大学海洋文化与法律学院院长唐议作专家发言。他指出,目前现行法律规范尚未对“海洋种业”作出明确界定,建议结合威海海洋种业发展实际,在条例中进一步明确“海洋种业”的概念和范围,避免在后续执法及政策实施过程中出现概念边界不清等问题。

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教授董跃作专家发言。他认为,草案修改稿的立法定位契合国家战略,能够较好回应威海海洋种业发展的实际需要。针对地方促进型立法中常见的问题,他建议进一步明确相关责任主体,完善部门协同机制,为跨部门协同提供明确的制度依据,切实增强草案修改稿的可执行性。

中国海洋大学海洋生命学院教授胡晓丽作专家发言。她建议进一步细化保障措施相关条款,支持建设公益性、开放性的海洋种业试验示范海域;对于经国家审定、具有良好产业化前景的新品种,可在市场推广等方面给予相应扶持,促进海洋种业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发展。

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农业农村法治研究中心主任杨东霞作专家发言。她建议草案修改稿进一步充实区域协同合作的具体举措,加强海洋种业领域区域间交流合作,同时适当增加国际种质资源合作交流等相关内容,进一步拓展海洋种业交流合作空间。

农业农村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农业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创新团队首席科学家王伟作专家发言。他围绕种质资源保护条款提出多项细化完善建议,认为可以适度增加保护类条款的比重,进一步厘清“重点保护”的内涵和范围,明确保护区域划定的法律依据及具体实施措施,不断增强种质资源保护制度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王灿发作专家发言。他从立法技术、上位法衔接、概念界定等方面,就草案修改稿部分条款提出修改完善建议。他特别提出,应进一步健全新品种创新激励机制,对可转让、可销售的自主研发新品种,在符合相关法律政策规定的前提下研究相应激励措施,更好激发海洋种业创新活力。

天津大学法学院英才教授、中国绿色发展研究院副院长王小钢作专家发言。他围绕草案修改稿的立法原则、公益诉讼条款、海洋种业监管模式等内容提出修改建议,并从立法技术角度对部分条款的逻辑结构和文字表述提出了具体完善意见。孙佑海教授作专家发言。他充分肯定条例的立法选题和总体思路,并重点围绕水产苗种生产许可制度提出完善建议。他指出,草案修改稿对水产苗种生产许可作出专门规定具有重要意义,相关条款还可结合上位法进一步细化许可的适用范围、种类和具体要求,进一步增强制度规定的明确性和可操作性。

闭幕式由天津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杨雅婷副教授主持。

威海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毕兴全作总结发言。他对天津大学法学院和与会专家表示感谢,对本次专家论证会取得的成果给予充分肯定。他表示,与会专家立足各自专业领域,围绕草案修改稿提出了大量具有针对性、专业性和建设性的意见建议。下一步,威海市人大常委会将认真梳理、充分吸收专家意见,扎实做好草案修改稿后续修改完善工作,进一步提升法规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本次专家论证会围绕海洋种业立法中的概念界定、种质资源保护、许可管理、创新激励、区域协同等重点问题进行了深入论证,为进一步修改完善《威海市海洋种业促进条例(草案修改稿)》、提升地方立法质量提供了专业支持。


通讯员:聂芷珊

摄影:王操

编辑:郭金石

审核:李曙光、管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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