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27日下午,天津市法学会调解法学研究会成立大会在天津警察学院隆重召开。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胡志勇,市法学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张劲枫以及天津警察学院党委书记陈大勇,党委副书记、院长廉军,副院长王春东出席会议。来自全市高校、政法实务部门、基层调解组织的专家学者、实务骨干及研究会全体会员参加本次大会。

大会审议表决通过了《天津市法学会调解法学研究会工作规则》,依法选举产生了研究会第一届理事会理事。在随后召开的第一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上,选举产生了研究会第一届会长、副会长及秘书长。我院郭小冬教授当选为研究会副会长,曹云吉副教授当选为研究会理事。

会上,与会领导发表了致辞,对研究会的成立表示祝贺,并提出了希望和要求。新当选会长作了表态发言。会议明确了研究会的发展方向和主要研究任务,强调要坚守政治方向、筑牢思想引领,深耕调解法学学术研究,打造学科发展高地;要聚焦基层治理实践需求,推动理论研究与实务工作深度融合,把学术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强化协同育人使命,凝聚高校、政法机关、基层治理机构多方力量,建强专业人才队伍;同时严格规范办会治会,完善运行机制,夯实自身建设根基,以高质量研究成果推动天津调解法学研究事业发展。
会议同期开展了“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视域下调解学科构建与制度创新”的学术研讨活动。我院郭小冬教授做了“从‘息讼’到‘善治’:调解自主知识体系的现代化转型”主题报告。郭教授指出,调解作为我国原创性的法律制度,是构建中国自主知识体系的最佳样本。现阶段,调解已经从个人纠纷解决方式上升为国家治理的重要内容。但是,调解尚未形成独立的学科,学理化阐释、学术化表达和体系化构建基础薄弱。应当充分挖掘调解的标识性概念,构建调解目的、价值、模式、依据等原创性理论,推动调解学科高质量发展,有效服务于社会综合治理的政治任务,为世界调解事业的发展提供中国样本。

天津市法学会调解法学研究会的成立,是天津市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法学研究赋能基层社会治理工作部署的重要举措,也是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进法治天津建设的关键环节。我院将积极开展并参与“依法调解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的理论研究与实践,为完善天津市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天津、法治天津贡献专业研究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