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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回顾|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新时期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学术研讨会

发布时间: 2025-07-15     来源:    点击量:

(通讯员:米钰洁 尹一君 ;摄影:王醴弘 李富泉)2025年7月8日,由天津大学法学院、天津大学文化法治与文化法学研究中心主办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新时期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 学术研讨会,在天津大学法学院成功举办。此次会议也是天津大学法学院复建十周年暨北洋法科创立130 周年院庆系列活动之一,意义非凡。来自北京大学、南开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央民族大学、河北工业大学、天津师范大学、天津科技大学、中共北京市委党校(北京行政学院)、中共厦门市委党校、河北省委党校(河北行政学院)、天津商业大学、河北政法职业学院、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等高校和研究机构的专家学者齐聚天津大学,围绕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相关问题分享卓见,交流共益。

开幕式

开幕式由天津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杨健教授主持。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孙佑海教授、天津大学人文社科处副处长刘俊卿先后致辞。

孙佑海院长表示,本次研讨会是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深化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研究》的阶段性汇报与学术交流,也是天津大学法学院 “复建十周年暨北洋法科创立 130 周年” 院庆系列活动中的重要一环。天津大学作为 “985 工程” 重点建设高校与 “双一流” 建设高校,始终秉持 “实事求是”的校训传统。法学院自恢复重建以来,依托百年北洋法科深厚底蕴,在法学一级学科整体建设的基础上,尤其在文化法治、文物保护法等新兴交叉领域形成了鲜明特色。近年来,学院设立 “文化法治与文化法学研究中心”,举办 “文化法治论坛” 等系列学术活动。熊文钊教授牵头承担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深化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研究》,是对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积极回应,也是学院服务于国家文化战略的重要体现。课题组已完成三轮实地调研,走访了天津市、北京市、河北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梳理制度运行的瓶颈与问题,并在去年举办相关研讨会与学术活动,取得了初步研究成果。此次研讨会期待通过专家的深度交流与精准指导,为项目后续完善提升等提供更坚实的支撑。文化市场治理关乎文化安全及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希望通过本次会议凝聚更广泛的学术共识和改革智慧,也恳请各位专家学者继续关注、支持天津大学法学院的建设与发展,共同推动文化法学在理论体系、制度设计与学科建设上不断前行。

刘俊卿副处长在致辞中首先代表天津大学人文社科处,对各位专家的到来表示欢迎,同时向长期以来支持天津大学人文社科发展,特别是法学学科建设的专家们致以衷心感谢。他表示,天津大学始终高度重视人文社科发展,在十次党代会上提出 “振文” 的学科发展思路,并加大建设力度。近年来,学校复建法学院,新建新媒体传播学院、人文艺术学院,加强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增设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区域国别学三个一级学科博士点,设立外国语言文学、心理学、非遗新闻与传播等一级学科硕士点,初步构建起哲社科学科体系。学校人文社科的快速发展,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法学院和法学学科的快速发展。学校人文社科发展起源于“十二五”,秉持 “以重大带面、以交叉促主流、以科研促学科”的思路,而法学院正是这一思路的典型代表。法学院在学校获批的人文社科重大项目中占比近四分之一,同时在新文科建设项目和人才培养改革工作中,也发挥了良好的引领和带动作用。他指出本次学术研讨会既是一次学术交流,也是熊文钊教授承担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的中期成果检验,希望课题组能借此机会吸纳前沿观点,深化课题研究,也期待各位专家碰撞思想火花、交锋观点,预祝本次学术研讨会圆满成功。

杨健副院长主持开幕式

第一单元: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践探索

第一单元由天津大学法学院讲席教授王建学主持,中共厦门市委党校法学部主任石东坡教授作主题报告,南开大学法学院院长宋华琳教授、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史艳丽教授担任评议专家,围绕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践展开深入探讨。

石东坡教授在主题报告中指出,子课题一聚焦于厘清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历程,揭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的基本规律,并解析一个特殊领域——网络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的特殊因素。研究有三方面创新:一是揭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的五大基本规律:适应性,需动态回应文化市场发展需求;创新性,体现在执法技术、机制与保障的突破;服务性,强调执法与产业发展的互嵌融合,如柔性执法与多元共治;协同性,从形式协同向主体、要素实质协同升级;可责性,通过双重监督平衡执法效能与法治公正。二是解析网络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的特殊因素,分析其虚拟性、技术依赖性等特点,建议完善数智化监管。三是剖析演出内容审查制度的改革发展,探讨分级管理与动态监管机制。报告提出了要进一步着力补强的薄弱环节和可能路径,从增强服务性、协同性、可责性等方面实现对文化市场主体、文化执法主体的双重监督,加强网络文化执法等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执法体制机制建设。石东坡教授表示,研究将进一步增强实证性、学理性与前瞻性。

宋华琳教授肯定了报告的实践性与丰富性,认为其通过梳理北京、黄山、贵阳等地实践,清晰呈现了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的现实样貌。他提出三点核心建议:其一,文化执法具有鲜明特殊性,其行政裁量权涉及更多价值判断(如内容是否符合主流价值观),与食品药品监管的技术化指标差异显著,建议结合行政诉讼案例,分析执法中的风险点与胜诉、败诉规律,强化实证支撑;其二,需关注综合执法与日常监管的衔接问题,避免因职能整合导致许可与执法脱节,同时推动部门间信息共享与行政协助,破解协同壁垒;其三,针对网络文化执法,需明确非现场监管中关键词触发的线索与证据的法律边界,以及演出内容审查的分级分类标准,平衡监管严格性与市场活力,例如参考风险分级模式细化审查基准。

史艳丽教授认为,报告紧扣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实践探索主题,基于系统全面的实践调研,系统梳理了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的实践历程,尤其对试点探索、全国推广、法治化提升三阶段的提炼具有启发性,并提炼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五大基本规律,具有重大理论意义与实践意义。她提出三点思考:一是建议深化地方实践的共性与个性分析,部分案例的分析停留在措施描述层面,缺乏跨区域差异的深度比较;二是关注地方经验推广的区域适配性,建议加强探讨区域发展不平衡对改革路径的影响,提升结论的普适性;三是肯定报告提炼的五大规律对后续改革的框架性意义,认为其精准把握了机构整合、机制重构中的核心痛点,为未来研究提供了清晰的问题导向与逻辑框架,期待后续研究进一步强化理论深度,将地方实践上升为更具普适性的制度思考。

第二单元:制定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权力清单,统筹配置行政执法职能和执法资源

第二单元由天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董妍主持,河北工业大学人文与法律学院田文利教授作主题报告,中国传媒大学文化法治研究中心主任郑宁教授、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李敏副教授担任评议专家,聚焦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权力清单制定与执法资源统筹配置展开研讨。

田文利教授在报告中系统阐述了子课题的研究框架与核心内容。研究团队将原四部分框架调整为六部分,新增 “权力基础理论研究” 与 “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文化思想融合研究”,以强化理论支撑。在权力基础理论方面,重点剖析了四项核心原理:权利与权力关系原理强调文化市场中执法权与市场主体权利的平衡;实体与程序关系原理突出执法程序对实体正义的保障;价值规范事实关系原理关注执法中的价值判断与事实认定逻辑;文化法制规律原理则聚焦文化领域执法的特殊性。这些原理为后续权力模式设计与职能配置奠定了理论基础。关于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文化思想的融合,从两个维度展开:法治思维层面强调运用法治思维、系统思维、底线思维规范执法;文化思想层面聚焦党的领导、以人民为中心、意识形态治理三大核心,提出将思想转化为制度、程序与技术的实践路径。

此外,报告明确了四项重点研究方向:一是文化市场行政职能的双向性,既要通过柔性执法传承保护优秀传统文化,又要建立违法文化筛查与标签制度;二是执法权的三大特性,包括对象的非物质属性、影响的深远性、权力边界的模糊性;三是执法队伍的三维建构,要求执法人员兼具法学、社会学、管理学知识,具备智商、情商、逆商能力,同时强化政治、道德与国家安全素质;四是融入时代精神,既要挖掘中华文明和谐理念对执法的指导意义,又要警惕国际冲突中暴露的危险价值观,为文化安全提供支撑。

郑宁教授肯定了课题对执法权力合法性与配置科学性的聚焦,认为研究思路清晰,涵盖现状、成效、挑战与未来方向。他提出三点建议:其一,需深化对执法困境根源的分析,如立法滞后导致新业态监管依据不足、部门权力划分遗留的协同壁垒等,尤其要关注宣传部门在文化立法中的协调作用,避免多部门文件冲突增加企业合规成本;其二,建议借鉴北京城管的智慧监管经验,推动文化执法数据共享与技术升级,破解当前各部门数据不通的难题;其三,拓展实证研究范围,除京津冀外,可考察上海、广东等沿海地区的创新实践,同时关注新业态监管的平衡艺术,如对剧本杀、二手票务等领域采用包容审慎的 “监管沙盒” 模式,并完善公众举报监督机制,形成多元共治格局。

李敏教授认为课题已开展大量基础工作,但仍需强化针对性与实证性。她指出:其一,新增的基础理论部分需避免抽象化,应紧扣 “权力清单” 这一核心切口,增强与实践的衔接;其二,权力清单的实践样本不足,需补充更多地方案例与实证数据,以支撑成效分析;其三,文化执法需直面文化产品的意识形态与商品之双重属性,关注机构改革中新闻出版、电影等领域的特殊管理模式对综合执法的影响,尤其是网络短剧等新兴业态影响力超越传统电影后,监管重心应相应调整;其四,基层执法中权力清单的位阶问题亟待明确,需厘清法律规定与清单的关系,同时强化对基层执法的专业指导,解决文物鉴定等技术难题。建议研究聚焦核心问题,通过分类梳理文化领域特性,提升权力清单的实操性与针对性。

第三单元:完善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程序,提高公正文明执法水平

第三单元由天津大学法学院魏健馨教授主持,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张步峰教授作主题报告,中共厦门市委党校法学部主任石东坡教授、中共北京市委党校(北京行政学院)傅强副教授担任评议专家。

张步峰教授报告立足课题调研成果,以概念界定与技术演进为切入点,聚焦现场执法与非现场执法的特性差异,从“数据采集、证据固定、智能分析、决定执行、救济响应、送达” 六大关键环节,深入剖析当前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在实践应用中的不足,并对制度完善前景展开具体阐释。张步峰教授指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程序制度的完善是推进文化法治建设的重要支撑。鉴于文化领域具有文化权利复合属性突出、专业性与技术性要求高、执法标准主观性较强等鲜明特点,程序制度的优化需充分结合行业特殊性,在实现执法效能提升的同时,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报告中,张步峰教授明确当前执法实践中存在的核心问题:现场与非现场执法程序在证据收集固定、送达执行及权益救济环节存在短板;专业鉴定程序面临权责划分模糊、专业资源匮乏、标准不统一等现实困境;执法裁量权则存在规则界定不清、监管机制缺位及执法主体能力不足等突出问题。针对上述挑战,基于正当行政程序的基本理念与实地调研结论,提出应从具体程序制度的细化完善入手,构建符合文化市场治理需求的系统性解决方案,为推动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的规范化、智能化、法治化提供思路。

石东坡教授提出五点深化建议:一是关注文化市场执法程序层面所具有的特殊规定性,分析其历史维度的变化发展,呈现文化领域特有的执法环节、步骤和方式。二是区分文化执法内部程序与外部程序,关注内部执法程序的相对独立性,比如合法审查程序、咨询论证程序、裁量评议程序等。三是加强行政行为状态与程序互嵌的研究,汲取学界“综合行政行为”等新兴观点,对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程序的静态与动态相结合、柔性与刚性相结合的特点予以阐释。四是关注现场执法与非现场执法的转换环节并提出其程序建构,以有利于二者相协调、相衔接。五是覆盖文化共治过程中执法主体与社会主体在执法程序上的衔接机制问题。

傅强副教授认为“完善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程序,提高公正文明执法水平”研究具有重要指导意义。目前关于文化执法行政程序问题是立法领域、执法领域的重要内容,由于缺乏统一的行政程序法,可以采取国家制定行政程序单行法、各省各地区制定统一行政程序、国务院各部委制定行政程序相关规定等方案。后续,需要从相关部门立法实践与现实执法情况总结经验,与行政程序法基本精神、基本原则相结合,挖掘现有制度基础行政程序的共通性,关注文化市场行政程序法治建设在文化领域的特殊性,将制度建设与优化营商环境相结合。

第四单元:强化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监督,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本单元由天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李春晖主持,中共北京市委党校(北京行政学院)法学部教授金国坤作主题报告,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张步峰、天津科技大学文法学院法律系主任郭婧莹担任评议专家,围绕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及责任制落实展开探讨。

金国坤教授的报告从理论定位、现存问题、创新路径三方面展开论述。他指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监督既是文化市场监管的重要环节,也是国家行政执法监督体系的组成部分,需兼顾其特殊性与系统性。

报告首先明确监督的双重属性:一方面,作为内部监督,需规范执法权力清单、自由裁量权等执法行为,保障执法规范文明;另一方面,需协调与人大执法检查、检察机关监督等外部监督的关系,避免重复监督或监督空白。他强调,应将文化市场执法监督置于整个行政法治建设框架中研究,厘清上级执法机构对下级的层级监督、同级政府监督及原职能部门(如广电、新闻出版)对执法部门的监督这一“双重监督结构”。

关于现存问题,报告指出四大核心矛盾:一是监督主体多元导致职责交叉,如司法行政部门、上级执法机构、同级政府等监督主体权责划分模糊;二是监督方式单一,依赖定期案卷评查和执法评议,缺乏常态化、动态化监督;三是数字化监督滞后,数据壁垒导致跨部门协同不足;四是责任制落实僵化,缺乏容错机制,影响执法积极性。

针对这些问题,报告提出四大改革路径:一是整合监督力量,明确司法行政部门、上级执法机构等主体的分工,形成监督合力;二是创新监督方式,推广 “嵌入式” 监督,将监督贯穿执法全过程,而非事后检查;三是构建数字化监督平台,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实现执法数据共享与实时监控,参考北京市司法局执法监督信息平台的量化考核经验;四是完善责任体系,建立“问责与容错并重” 机制,既严格追究失职责任,又为合理履职失误提供容错空间,激发执法人员主动性。

张步峰教授肯定了报告对文化市场执法监督的系统性梳理,认为其既立足行政法理论,又结合文化市场特殊性,逻辑清晰。他提出三点建议:一是建议将 “现存问题”单独成章并补充原因分析,当前报告中问题部分篇幅较短,可深化对监督主体虚置、方式单一等问题的根源探究,增强研究的问题导向;二是强化外部监督研究,报告侧重行政系统内部监督,而文化市场执法涉及党的机构等特殊主体,传统行政监督模式难以覆盖,需探索针对这类主体的监督路径;三是借鉴北京市司法局执法监督信息平台经验,在文化领域构建量化考核指标体系,利用大数据实现从“案卷评查” 向“动态量化监督”的转型,提升监督的实时性与精准性。

郭婧莹主任认为报告逻辑严谨、理论与实践结合紧密,尤其肯定了数字化监督平台建设的设想。她提出四点建议:一是优化问题与对策的对应性,报告中 “人工智能时代监督新方式”部分缺乏对应的问题梳理,可补充数字化转型中存在的数据壁垒、技术适配不足等问题,使对策更具针对性;二是细化监督程序设计,明确监督启动的条件、频次及数据调取规范,避免上级监督对基层执法造成过度干扰;三是突出文化市场特性,在争取数字化资源时,需结合执法对象多样性、内容复杂性(如虚假唱跳、AI生成内容版权)等特点,强化技术支撑的针对性;四是增加监督类型化研究,将监督划分为检查、预警、整改、考核等类型,明确每种类型的操作流程与反馈机制,形成 “检查—处置—反馈” 的闭环管理。

第五单元:推进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数字化转型,加快推进数字政府建设

本单元由中共北京市委党校(北京行政学院)法学部副教授傅强主持,天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李春晖作主题报告,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北京大学国际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易继明、河北工业大学人文与法律学院教授田文利担任评议专家。

李春晖副教授从技术赋能、风险防范、权益保障三个维度展开论述。报告首先阐释了数字化转型的内涵涵盖执法对象、执法平台、执法方式的数字化,其核心逻辑在于通过数字技术促进公平、公正执法,提高执法效率。在风险防范层面,分析了两类核心风险:数据安全风险与技术应用风险。权益保障方面,报告探讨了行政执法数字化对文化人权与信息人权的挑战,如数据偏差影响文化多样性、数字鸿沟加剧不平等、算法落后限制文化创作自由等,并强调需平衡私权利保障与公权力规制,完善监督机制。最后,提出当前任务:一是法制化建设,明确跨部门协同规则与数字正义原则;二是标准化建设,统一执法程序与裁量基准;三是推动数据汇集、共享与安全保护;四是优化数字化平台体系,解决“系统优先”与“人优先”的冲突;五是强化协同治理,创新政企合作模式,联动各类平台实现高效监管。

易继明教授肯定了研究的现实意义,同时指出结构上存在层次不够清晰的问题。他建议调整框架:首先突出“数字时代呼唤文化市场执法数字化转型”的必要性,明确数字化是适应时代发展与解决现有问题的必然选择;其次聚焦核心问题,如多头管理导致的数据壁垒、新技术(如网络文艺、平台经济)带来的执法追踪难题、地方执法标准不一、透明度不足等;最后针对性提出路径,呼应前文问题。他强调,风险防范需补充算法公开机制与救济途径,同时应关注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的滞后性,避免“高大上”的理论脱离实际。此外,建议在权利保障部分突出“市场秩序、权利保障、社会责任”的多元价值平衡,使研究逻辑更连贯,对策更具针对性与可行性。

田文利教授建议第五子课题需加强与其他子课题的衔接,形成“纵横交织” 的有机体系:纵向呼应实践探索、权力清单、程序完善、监督机制等前期研究,横向聚焦数字化、智能化的独特视角。她提出三点具体建议:一是梳理全国先进非现场执法模式,作为实证研究先导;二是将前期成果(实践、清单、程序、监督)转化为数字化、智能化平台,设计可推广的文化市场执法新模式,为改革提供参考;三是通过技术手段实现法治目标,即公平正义、诚实信用、高效智能,最终形成 “一个平台、一支队伍、一套规范、一套风险程序” 的完整体系,以数字化转型承载整个课题的最终目标。

自由讨论环节

苏丽教授指出,文化市场执法数字化是推动前四项课题目标高效落地的一个重要支撑,五个子课题之间并不是孤立存在的,体制机制是一个骨架,权力清单是标尺,执法程序是操作规范,监督问责是安全阀,而数字化则是驱动这一高效运转的智慧引擎。他们共同指向一个核心的目标,就是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升文化执法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赵莹莹老师指出,包容审慎与监管并重这一理念对构建新时期的文化执法标准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今天的研讨让我们更清晰地看到,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体制、权力、程序、监督与技术五轮驱动协同发力。

河北政法职业学院行政法务系副教授郝静、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法学院讲师高明、河北省委党校(河北行政学院)政治和法律教研部副主任马一超等其他与会专家结合自身研究与实务经验,就注重研究报告成果转化、报送优秀成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倾听基层人民群众呼声,聚焦问题意识,切实解决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现实中存在的现实问题,坚持政策导向、成果体现文化自信、构建文化法学自主知识体系,挖掘个别地域、区域协同的典型案例资源,警察执法中鉴定评估制度优化,文化执法监督权配置等问题进行了开放讨论。

学术总结和闭幕式

天津大学法学院讲席教授熊文钊进行闭幕总结。他特别提及,今年恰逢天津大学北洋法科创立 130 周年暨法学院复建 10 周年,这一特殊的历史节点让本次“新时期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学术研讨会更具传承与创新的双重意义——既是对百年法科精神中“经世致用、法治兴邦”理念的践行,也是法学院复建十年来深耕文化法治领域、服务国家战略的阶段性成果展示。熊文钊教授强调,作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的阶段性成果交流平台,本次会议聚焦文化市场执法改革的实践突破与理论创新,通过五个专题的深入研讨,不仅凝聚了诸多有价值的共识,更为后续研究指明了清晰方向。

熊文钊教授谈到,本次研讨会紧扣改革脉搏,回应实践迫切需求,五个子课题均立足“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要求,针对执法职权整合不彻底、权责配置失衡等现实问题展开研讨,为破解相关困境提供了理论支撑和实践方案。同时,研讨会理论与实践交融,研究成果扎实厚重,各位专家的报告既扎根地方探索,又上升到法理层面,形成了完整的改革思路体系。

此外,本次研讨会议题覆盖全面,五个专题层层递进,涵盖执法体制、权力配置、程序规范等全链条环节,研讨深度与广度兼具;且汇聚多方智慧,参会专家来自多领域机构,涵盖多个学科,协作氛围浓厚高效。

熊文钊教授表示,本次会议的成功举办离不开“天时、地利、人和”的多重加持。当前文化市场变革与相关制度、技术的发展为改革提供了支撑,在此节点召开会议意义重大;天津大学深厚的法学积淀为会议赋予了特殊意义并奠定了坚实基础;而各地专家学者的积极参与和天津大学法学院团队的精心组织,也让会议顺利开展。最后,他感谢各方的付出,期待未来大家继续携手合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贡献更多智慧与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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