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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洋公法名家论坛第18期“宪法案例分析原理”成功举办

发布时间: 2025-04-28     来源:    点击量:

(通讯员 高强 摄影 赵梓晟)2025年4月19日晚,北洋公法名家论坛第18期“宪法案例分析原理”在天津大学卫津路校区第23教学楼304室成功举办,该活动同时是天津大学130周年校庆暨天津大学法学院复建10周年系列活动。本次活动的主讲嘉宾是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研究院副院长、中德法学院院长谢立斌教授,天津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管虹等百余名师生出席。活动由天津大学法学院魏健馨教授主持。

管虹书记致辞。她指出,今年是天津大学创办130周年,同时也是法学院复建10周年。法学院确定了“高起点、入主流、有特色、国际化”的办学方针,确立了“崇法厚德、致公天下”的院训,在孙佑海院长的带领下,经过全院师生的努力拼搏,先后获批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和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谢立斌教授长期专注于宪法案例分析教学与研究,在《中国法学》《政法论坛》《清华法学》《比较法研究》《法学家》等期刊发表多篇论文,并出版了《研究生论文写作与时间管理》等著作,是天津大学的杰出校友。管虹书记预祝今天的讲座取得圆满成功。

在讲座中,谢立斌教授首先通过自己编写的两个故事引入主题,引发了在场师生的思考。第一个案例是如果警察在处理交通事故时调取当事人通信记录,这一行为侵犯的是哪项公民基本权利;第二个案例则是探讨假如警察在地铁站检查身份证,是否会侵犯公民宪法权利。这两个案例激发了大家对宪法基本权利案例分析的浓厚兴趣。接下来,谢立斌教授深入阐述了宪法案例分析的原理。他对比了“鉴定式”与“判决式”案例分析的不同叙述方式,指出“鉴定式”案例是从因到果展开分析,不遗漏任何问题,篇幅较长,“判决式”案例是从果到因,先说结论再简明扼要说明理由,篇幅较短。我国判决书采取从因到果的顺序,更符合自然思维过程。之后,谢教授通过比较民法案例分析原理、刑法案例分析原理和宪法案例分析原理的差异,指出宪法案例分析主要致力于审查国家机构和基本权利等宪法规范是否被违反。

接下来,谢立斌教授围绕平等权和自由权案例的分析方法展开讲述。在平等权案例分析方法中,谢教授采取流程图的形式依次介绍了一般平等权的分析框架和性别平等权的分析框架,并通过“禁止销售香烟造型的巧克力”“男女职工值班安排”两个案例启发大家思考。在自由权案例分析方法中,谢教授指出,自由权分析的典型场景是:公权力对公民作出一个具体的行为,可能侵犯公民自由权;为了审查是否侵犯公民自由权,需要审查该行为是否具有法律依据;如果有,则审查这一法律依据是否侵犯自由权;如果法律依据合宪,则继续审查法律适用是否正确。针对自由权案例的分析应依次采取以下步骤:一是行为、状态、权限等法益属于哪项基本权利的保护范围,二是公权力是否进行了干预,三是干预行为是否能够得到正当化。接下来,谢立斌教授针对具体行为的自由权审查框架和针对立法的自由权审查框架进行分析。

在与谈环节,与谈嘉宾从不同角度对谢立斌教授的观点进行了补充和拓展。法学院董妍副教授从法律人的专业性出发,结合自身教学,指出案例分析对学术研究的重要意义;吕凯教授强调要研究真问题,而真问题首先来源于现实生活;熊文钊教授分享了自己的心得体会,并结合自身的学术成长和教学经历,指出同学们应留心现实中存在的相关事件;王建学教授认为,宪法案例分析不应忽视对国家机构相关事件的关注,同时指出,三阶层框架分析的重点应集中于干预行为的正当性问题,并在最后强调研读宪法判例的重要意义。与谈嘉宾们的精彩发言进一步丰富了讲座内容,引发了在场师生的深入思考。

在互动环节,现场气氛热烈,同学们就“宪法和程序法等课程对大学生的能力要求有何差异”“如何判断宪法案例的范围”“如何运用审查框架对社会权进行分析”等内容进行提问。谢立斌教授依次对与谈内容进行了回应,并耐心解答了大家的疑问。最后,魏健馨教授再次对谢立斌教授的到来表示感谢。谢立斌教授的此次讲座,内容丰富、深入浅出、风趣幽默,对大家更好地理解宪法案例分析的原理和方法,以及今后的法学学习和研究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本次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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