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张亚池 摄影 刘志和)2024年6月23日,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原庭长刘竹梅做客北洋法律大讲堂,为天津大学法学院师生讲授《生态环境资源司法的发展与问题探讨》。天津大学法学院孙佑海院长、王小钢教授、薛杨教授、陈学敏副教授、施珵副教授、杨欣老师以及法学院数十位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参加。讲座由孙佑海院长主持。
孙佑海院长向刘竹梅副会长致以热烈欢迎,并对刘竹梅副会长长期以来对天津大学法学院的关心和支持表示感谢。刘竹梅副会长长期从事审判工作并多次主持环境资源审判相关司法解释的起草工作。
刘竹梅副会长围绕生态环境资源司法的发展路径、生态环境资源司法的经验总结、环境资源审判面临的主要问题等展开专题讲座。
首先,刘竹梅副会长结合泰州水污染案、云南“绿孔雀”案等案件,围绕污染防治、减排降碳、生物多样性保护、自然资源高效集约利用等领域,介绍了我国生态环境资源司法取得的成就。她指出,新时代生态环境资源司法坚持人民至上,保障生态环境民生福祉;持续改革创新,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环境资源审判体系;环境资源审判法律适用规则体系持续完善,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治理和保护统筹推进步伐加快;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行政执法部门之间协调联动水平跃升。同时,我国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为世界环境法治做出了贡献,国际交流合作成果显著。
其次,刘竹梅副会长结合多年实务经验,围绕依法平衡保护与发展的关系、预防性保护、坚持最严法治、坚持系统性保护、坚持恢复性司法以及坚持协同共治等方面,全面总结了新时代生态环境资源司法的若干经验。
最后,刘竹梅副会长介绍了当前环境资源审判面临的主要问题和未来展望。
与谈环节,王小钢教授、薛杨教授、陈学敏副教授、施珵副教授、杨欣老师结合自身经验,针对环境资源审判的诸多实践问题做了与谈发言。刘竹梅副会长耐心解答了博士研究生张净雪等提出的问题。
最后,孙佑海院长对讲座进行总结。孙佑海院长感谢刘竹梅副会长为法学院师生带来精彩的学术盛宴,为法学院师生深入开展学术研究带来了极大的启发。孙佑海院长鼓励大家认真学习、深入实践、勇于探索,努力为环境资源法治事业的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