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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规定(草案修改稿)》专家论证会在天津大学法学院举行

发布时间: 2024-06-21     来源:    点击量:

(通讯员刘宇宸毛彦君 摄影王操刘志和)2024年6月18日上午,《威海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规定(草案修改稿)》专家论证会在天津大学法学院成功举行。威海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张竞,天津大学党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文科办主任张俊艳教授,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威海市立法研究服务基地主任、天津大学中国绿色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孙佑海,天津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管虹,天津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原主任委员高绍林,威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海威,威海市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王曙光,威海市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总工程师宋吉江,天津大学法学院英才教授、中国绿色发展研究院副院长王小钢,天津大学法学院党政办公室副主任王文杰等出席专家论证会。会议由法学院副院长杨健教授主持。

会议邀请了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刘晶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原主任袁杰,中国政法大学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监事长王灿发,南开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南开大学生态文明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徐鹤,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住建部科技委城市环境卫生专业委员会委员刘建国,上海环境卫生工程设计院院长、住建部市容环境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余毅,住建部科技委城市环境卫生专业委员会委员赵海涛,济南市智慧城管服务中心副主任高发车,青岛市城管局一级调研员、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固废专委会专家组成员、山东省环卫协会专家组成员赵华国等十余位专家进行论证。

天津大学党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文科办主任张俊艳教授致辞。她指出,天津大学法学院拥有良好的教学和科研环境,设有中国绿色发展研究院、人民法院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研究基地、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中心、中国智慧法治研究院等研究平台。法学院自复建以来,组织了多次全国规模的大型学术会议,获得国内外法学界的高度关注。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生活垃圾产生量不断增加,为城市环境管理和资源利用带来了新要求新挑战。加强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环境污染,已成为当前面临的一项十分紧迫的重要任务。因此,举办此次专家论证会,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举措。

威海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张竞致辞。她指出,2018年6月12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威海时提出“威海要向精致城市方向发展”的重要指示。市委市政府以习近平总书记的嘱托作为总目标总方向总遵循,在城市建设中注重“精当规划、精美设计、精心建设、精细管理、精准服务、精明增长”,全方位、全要素、全环节推进“精致城市·幸福威海”建设。威海市人大紧跟市委决策部署,系统谋划威海立法工作,率先推出了一批具有首创性和引领性、具备浓郁威海地方特色的立法项目。本次《威海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规定(草案修改稿)》选取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为切入点,在山东省乃至全国范围均属首创,没有先例可循,没有经验可鉴,希望各位专家就草案提出建设性修改意见与建议,以期制定出一部具有示范意义的地方性法规。

之后,威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海威介绍了《威海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规定(草案修改稿)》的背景,并说明了草案修改稿的主要内容。

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中国绿色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孙佑海做专家发言。孙佑海院长充分肯定了威海市人大常委会的立法工作。他指出,威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威海市实际情况起草的《威海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规定(草案修改稿)》,针对不同垃圾分类,对资源化利用的途径、相关主体的义务和责任作出规范,有利于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利于实现威海市的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目标。同时,孙佑海院长从重视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化处理、进一步明确相关主体的义务、完善相关法律责任等角度,对草案修改稿提出了修改建议。

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刘晶昊做专家发言。他指出,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切口虽小但面临重要挑战,存在生活垃圾界定不明、资源化利用复杂有难度、具体实施中部门分工不清等重大问题。此外,刘晶昊会长详细介绍了学界的理论研究现状,并就追究主体责任、贝壳资源化利用等内容提出修改建议。

上海环境卫生工程设计院院长、住建部市容环境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余毅做专家发言。他指出,威海市作为地级市就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进行立法具有首创性,但同时面临挑战,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之间的优先关系不明,以及资源化利用概念尚不统一,均对立法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同时,余毅院长从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明确政府职责、审慎规定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方式等角度提出修改建议。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原主任袁杰做专家发言。她高度评价威海市制定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的规定是贯彻落实循环经济促进法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重要体现,是地方因地制宜促进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减少环境污染的法治努力。同时指出,做好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还存在很多困难,希望地方的同志知难而上,不断创新。她还对草案修改稿提出了具体修改意见。

中国政法大学二级教授、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监事长王灿发做专家发言。他肯定了草案修改稿在资源化利用方面的创新性、全面性、可操作性和逻辑严谨性,并就调整条文顺序、明确政府职责、强化社会组织参与,以及垃圾分类、集中处置、餐饮行业打包政策等内容提出了具体的修改意见。

南开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南开大学生态文明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徐鹤做专家发言。他从资源化利用的范围界定、原则补充、表述调整等角度对草案修改稿提出修改建议。

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住建部科技委城市环境卫生专业委员会委员刘建国做专家发言。他指出草案修改稿应当着重就威海“精致城市”建设作出针对性规定,现有草案修改稿偏向于强调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可能偏离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方向。刘建国教授强调海洋塑料垃圾治理的重要性,并提倡对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实现产业链条全过程管理。

住建部科技委城市环境卫生专业委员会委员赵海涛做专家发言。他强调草案修改稿在全国范围内具有首创性,希望通过进一步修改完善使威海市地方立法实践起到示范作用。赵海涛委员就可回收物利用、大件生活垃圾、厨余垃圾产生主体、单位和个人的义务以及处罚等内容提出了具体的修改意见。

济南市智慧城管服务中心副主任、研究员高发车做专家发言。他指出草案修改稿调研工作精细认真,程序严谨,内容全面。针对传统垃圾分类不规范、落实效果不明显的问题,应当将规范制定同人民生活水平、消费水平及实际环境相结合。高发车副主任就草案修改稿部分条文提出修改建议。

青岛市城管局一级调研员,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固废专委会专家组成员、山东省环卫协会专家组成员赵华国做专家发言。他指出,草案修改稿在全国范围内较为领先,为威海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提供了良好的指导,并就有害垃圾处理、就地处理设施、源头减量化等问题提出修改意见。

天津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原主任委员高绍林做专家发言。他指出,创造条件解决实际问题是根本。草案修改稿应当明确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流程中的核心环节,聚焦重点问题以期高效解决问题。

天津大学法学院英才教授、中国绿色发展研究院副院长王小钢做专家发言。他指出,草案修改稿较此前草案更加适应威海市“精致城市”建设的实际需要,尤其在区分危险废物和一般有害垃圾的条款及设置厨余垃圾处理单位责任的条款等方面有了不少的改进。同时,对草案修改稿中危险废物经营许可、混合堆肥、资质条件等内容提出了具体的修改建议。

张竞主任作总结发言,对各位高层专家参加本次专家论证会并发表重要建议给予高度评价。本次《威海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规定(草案修改稿)》专家论证会取得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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