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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法学院师生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上的讲话精神

发布时间: 2023-11-29     来源:    点击量:

(通讯员 郭金石)11月29日上午,天津大学法学院党委召集部分师生在330会议室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上的讲话精神,并交流心得体会。

院长孙佑海教授说,习近平总书记历来高度重视培养涉外法治人才。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强涉外法治建设既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长远所需,也是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应对外部风险挑战的当务之急”。对此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与我院的工作息息相关,天津大学法科的前身北洋法科培养出了张太雷、王宠惠、徐谟等众多杰出涉外法治人才。我们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培养一批“政治立场坚定、专业素质过硬、通晓国际规则、精通涉外法律实务的涉外法治人才”的要求,进一步开展好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工作,包括推动涉外法治实验班建设,继续开展涉外律师培训和干部培训等方面。

党委书记管虹说,我们要深刻理解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涉外法治建设重要讲话的深远意义和丰富内涵,深学细研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学科建设和教育优势,在涉外法治工作大协同格局中找准定位,主动作为,要把握历史主动,坚定法治自信,结合我们自身特点,探索推进涉外法治人才培养。

副院长杨健教授说,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是国家当前的急迫任务。为了能够更好培养涉外法治人才,我们应该在制度建设上加强顶层设计;在招生和培养方面,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搭建涉外实训平台;科研方面,要发挥专业优势,在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等领域,为天津市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作出天大贡献。

党委副书记杨漫路说,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涉外法治建设,让我感受到国家在对外发展过程中对涉外法治人才的急缺和培养涉外法治人才的紧迫。我们要深入研究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了解自身差距,找到发力点。要努力培养学生国际视野,引导学生积极参与国际组织学习,参与国际化项目和国际模拟法庭竞赛。同时,要积极搭建平台,加强涉外法治建设的投入,激发学生自身能动性。

副院长于艳春说,学院加强涉外法治建设,一是要储备精通涉外法治的专业人才队伍;二要充分利用现有的涉外律师学院平台,为涉外仲裁机构、律所培养优秀人才。副院长杨雅婷副教授说,涉外法治建设是一项涉及面广、联动性强的系统工程,需要以“立改废释”并举的方式形成涉外法治体系。本科教学培养中要建立完善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教学方案。要与地方政府和涉外律所加强合作,鼓励学生实习实践。

薛杨副教授说,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首次提到“要全面提升依法维护开放安全能力”,为安全领域提供了思考的新课题。我将习近平总书记对涉外人员的要求总结为四方面:一要政治立场坚定,我们需要将思政课程贯穿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始终;二要专业素质过硬,专业技能将取代语言类专业和国际关系专业成为主流;三要通晓国际规则;四要精通涉外法律实务,要有真正的涉外经验。我们要时刻牢记、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

薛春丽副教授从改革WTO的规则到主动参与国际规则制定转变的角度分享了心得体会。

王绍喜副教授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强调自由贸易试验区在对外开放中的重要作用以及将成熟经验和有效措施及时上升为法律的要求,体现了党对涉外法治建设的重视。我们应当关注和参与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法治建设。

研究生教务老师杨瑷嘉说我们一要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加强课程思政建设,力争实现课程思政100%全覆盖。二要注重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完善以实践为导向的培养机制,为学生提供更多的涉外实践机会,包括国际组织实习、参与国际竞赛等。

21级博士生徐建宇,22级博士生李娅妮,21级学硕阿丽娅·麦麦提,23级学硕王雯灏,23级学硕李一江,20级本科生葛东欣等同学分别结合自身学习经历分享了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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