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吕斯轩) 2015年10月24日至25日,中国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刘兆兴教授应邀来天津大学开展外国法与比较法学的学术交流。
学术交流期间,在25楼八层模拟法庭,刘兆兴教授首先为法学院师生做了题为“比较法学概论”的学术讲座。此次讲座由天津大学法学院主办,讲座由法学院院长孙佑海教授主持。
24日上午,刘教授从比较法的定义、性质、方法论、功能和历史发展,法律移植,以及法律与经济的全球化等方面进行了比较法学概论的讲述。他指出,在比较法研究过程中需要追踪法律的“渊源”,要学好中外历史,要掌握至少一门外语,要熟悉部门法,并且不要人云亦云,努力开拓新的研究领域。
24日下午,刘教授简要介绍了大陆法系的演进、发展和变迁,以及欧洲联盟法。他从罗马法的兴衰演变,到大陆法系的法典化和解法典化,再到俄罗斯、印度、中东、欧盟法的法律体系演变进行了系统阐述。他的演讲内容丰富、引人入胜。刘教授希望中国能够培养更多具有国际视野和精通外国法的中国精英律师团队,为中国的对外贸易严格把关和挽回损失。
25日上午,刘教授对英美法系的普通法和衡平法进行了介绍。他主要讲述了英国的令状制、亨利二世的司法改革、英国法的大陪审团制度、遵循先例、宪政制度、英美法系思想的传播、美国的司法制度等内容。他认为英美法系陪审团和判例制度等对我国的司法改革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在讲座尾声,刘教授亲切地就比较法的热点问题与在场师生们进行了互动。同学们纷纷表示这是一场比较法学术思想分享的盛宴。
法学院院长孙佑海教授对本次学术讲座进行了总结,他指出研究比较法对于我国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都十分重要,尤其是当前京津冀的一体化发展,自贸区的建设等都需要了解国外立法情况。学习外国法律,不能仅仅学其皮毛,更要了解其制定的社会基础,还要深入了解国外相关法律的发展变化,新的发展动态。同学们要充分认识外国法与比较法的重要性,一定要勤学,勤写,勤练,不断提高学习能力,研究水平,产出更好的研究成果。
25日下午,在19楼二层小会议室,刘兆兴教授与法学院部分教师就天津大学法学院筹建“外国法与比较法研究中心”进行了研讨,法学院院长孙佑海、人文社科处处长张俊艳、法学院教师薛春丽、杨雅婷、吕斯轩等参加了研讨会。吕斯轩做了关于“天津大学法学院成立外国法与比较法研究中心筹备情况”的报告,与会者就天津大学法学院成立外国法与比较法研究中心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了热烈研讨,并一致建议诚聘刘兆兴教授作为首任中心主任。
刘兆兴: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研究生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组成员,中国法学会比较法研究会名誉会长,是新中国首位德国洪堡科研奖学金获得者,兼任国际法律科学协会中国执委,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他的主要研究领域有法理学、比较法、德国法等,著有学术著作三十多部,发表学术论文一百多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