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4日,正值我国第二个国家宪法日,第三届“赢(盈)在梦想·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青年辩论赛”决赛于宪法日这天精彩打响。本场比赛对阵双方分别来自天津大学法学院代表队和天津师范大学代表队。最终,天津大学法学院代表队惜败于对手,取得了本届比赛亚军,法学院张勤同学荣获决赛最佳辩手称号。
今天下午举行的决赛由天津大学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赵成志书记亲自带队,双方辩题为“拐卖儿童是否应当入刑”,天津大学法学院代表队为正方,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代表队为反方。在立论环节,天大法学院代表队明确点题,并非拐卖儿童者一律判死刑,而是对拐卖儿童中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适用死刑。反方则抓住不构成严重犯罪这一观点进行阐述。在攻辩环节,天大法学院代表队列举事实案件和现行法条,由情入理强调适用死刑并不会降低案件破案率。到了最为精彩的自由辩环节,双方选手围绕拐卖儿童是否属于适用死刑的罪行极为严重的犯罪,天大法学院代表队明确给予犯罪分子纵容,就是对善良的人的犯罪。赢得了在场观众的阵阵掌声。最后的结辩环节,天大法学院代表队队员再次明确观点,刑法的作用不是消除犯罪而是威慑犯罪,明确拐卖儿童应当适用死刑。
来自广播电台的领导、张盈事务所主任律师和各大高校法学院领导的7位评委对于天津大学法学院的表现给予了高度赞扬,但也指出了天大法学院的选手较为紧张、未抓住对方要害点等问题。最终在评委投票环节,天津大学法学院代表队在决赛惜败于对手,屈居本届比赛亚军。
伴随着决赛结果的揭晓,第三届“赢在梦想”辩论赛也落下了帷幕。本届比赛集合了天津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师范大学、天津财经大学、天津商业大学、中国民航大学、天津外国语大学、河北工业大学8所高校法学专业优秀队伍参加。回顾本届比赛,天津大学法学院辩论队首场负于天津财经大学辩论队的不利开局下,在剩下的比赛中,捷报频传。第二场六进四战胜中国民航大学,三强争夺战中,法学院学子战胜天津财经大学代表队获得宝贵的三强晋级名额,第四场争夺决赛入场券,天津大学法学院学子更是精心备战,取得了与天津商业大学代表队比赛的胜利,并成功晋级决赛,最终取得了第二名的成绩。
虽然天津大学法学院代表队在决赛阶段惜败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代表队,但是我院代表队打出了自己的气势,赢得了评委和观众的一致好评。我们期待法学院同学在接下来其他比赛中再夺佳绩,为学院争得更多荣誉,展现天大法府的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