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通讯员 郭金石)2月26日上午9:30,“高素质人才培养工作”座谈会在天津大学25楼B802室举行,最新加盟天津大学法学院的中央政法委政法研究所原所长黄太云以及全体法学院教师参加了座谈会,座谈会由法学院党委书记张俊艳主持。
法学院院长孙佑海在发言中指出,新学期伊始,学院召开“高素质人才培养工作”座谈会,对于落实党新时期的教育方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他在充分肯定学院前期教学工作的基础上指出,目前在法学院的教学工作中,存在着有的教师备课不认真、课堂上讲授内容与课程大纲不一致、研究生课程授课敷衍、指导教师对学生毕业论文审查不严格等问题。
针对这些情况,孙院长要求全体教师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培养的系列重要论述,认真学习天津大学法学院成立大会上中央领导同志为国家培养高素质人才的指示精神,在思想上要加强对教学工作的高度重视。在具体举措方面,孙院长指出,学院未来首先要引进高端人才,加强学科建设。如,学院最近引进中央政法委政法研究所原所长黄太云教授到我校工作,担任天津大学法学院刑事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学院今年还预计招聘15位教师,扩大师资队伍。其次,新学期要启动法学院副院长的选聘工作,构建起完整的法学院领导集体。第三,探索完善适合法学院的管理体制。根据现有的学科分布设立相应的研究中心,在教学科研方面配合学院开展工作。向中心下达任务指标,同时建立起评估机制。第四,推动成立院学术委员会与教学督导委员会,促进教学和科研工作质量。最后,孙佑海院长对近期的一些具体工作进行了布置,如做好研究生复试工作;做好人才的遴选与引进;制定环境法和刑法学的研究生培养方案;推动学科评估工作;做好学生毕业论文的设计、答辩等相关工作;推进成立学生事务委员会,鼓励学生加强自主管理;加强对学生的就业指导等等。
黄太云主任介绍了当前中国法学教育的现状和面临的挑战。他指出,法学教育改革是我国司法改革的重要内容。现阶段应该加强和改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人才的培养工作,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真正走上法学讲台。对于目前法学专业就业率低,教学与实践相脱节的问题,黄太云主任认为法学理论要有创新,同时更要重视培养学生的实践技能,应针对教学内容、教学方式、考试内容、评估方式等进行系统的改革。
徐祥民教授针对当前的法学教育提出两点建议,首先,在司法考试和大学法学学科教育之间应当建立隔离墙,不应允许在校学生参加司法考试,以保障教学质量。其次,各高校法学学科的教学大纲、教案与学生考试之间应有统筹安排。
张建伟教授建议按照“双千计划”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法学教育界与实务界之间的联系,每年邀请司法实务部门人员到校兼职,同时委派教师赴实务部门挂职。针对本科生生源质量高于研究生这一问题,建议完善保送制度,同时尝试出台“本硕连读”的政策。
吕凯教授介绍了自身的教学经验。如,通过设置“月考”加强教学过程管理,同时布置一些探讨性、开放式的作业,促使学生广泛阅读法学书籍,提高自主学习能力,使学生的法律知识掌握得更为扎实。
董娟教授认为,改进法学教育质量首先需要各位教师提高思想上的重视程度。在制度建设上,教师应与学生按期进行沟通交流。同时,每学期举办教师之间的教学经验交流会,大家互相借鉴,取长补短。此外,学院的评价考核体系应更为重视教学方面,对教学领域做出贡献的教师设立有针对性的奖励。
刘晓纯副教授提出三点建议。首先,在教学评价方面,实施同行评议和学生评议都有着各自的局限性,应加以完善。第二,设施配备方面,法学教室和公共区域的设计应该满足授课、研讨、模拟法庭等不同情境下的具体要求,最大程度的浓厚法学教育的学术氛围。第三,在过程控制方面,要让学生真正的对课程产生兴趣,这就需要广大教师提升教学技巧,更多地开展教师之间的教学交流。
蓝蓝副教授认为法学教育的改革重点在于本科生教育的改革。要提高教学质量,老师需要首先“雕琢”自己,加强课余学习,切实提高对教学的重视。此外,应完善考核机制、奖惩机制,对于教学的投入要有相应的评价机制。
安宁副教授指出,第一,高素质的法学人才应该理论扎实,实践能力强,高校应更偏重法学思维和方法的培养。第二,教师是落实法学教育的主体,应切实提高教师的实践能力。第三,建议组织观摩团对一些代表性教师的授课,对其教学效果和教学方法进行考察,同时可以采用同行评价和学生评价相结合的方式。
杨雅婷老师希望各位青年教师能够有更多的机会向经验丰富的老教师请教,不断学习完善自身的教学方法,尽快成长进步。
何悦教授结合自身经验,谈到了教学过程中的一些问题。例如,法学学生在全国范围内数量过剩,有的学生学习功利性较强,过多关注结果和分数,不重视讨论、思考的过程。何悦教授建议,在制订教学大纲时更应重视学生实践应用的能力,真正培养“能说能写会思考”的法学学生,突出亮点。
李士萍副教授认为,提升教学质量需要各位教师提高责任心。另外,在社会主义法治人才的培养方面,可以将党和中央的方针政策通过不同的切入点,自然地融入到教学内容和专业知识中去,使学生潜移默化地吸收。
张俊艳书记作总结发言。她指出,百年树人,我们每一位老师都任重道远。一流的法学院一定要培养一流的人才,拥有杰出的校友,良好的社会声誉和学术声誉。教师最根本的任务是教书育人,希望各位老师坚守本分,干好我们的“良心活”。另外,学院也会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教师的培养制度、督导制度、评价制度和奖惩制度。最后,希望各位教师上好新学期的第一次课,上好每一次课,通过大家的不懈努力,形成天津大学法学教育自身的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