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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举办王宠惠诞辰135周年主题展

发布时间: 2016-10-12     来源:    点击量:

    本站讯(通讯员 郭金石)2016年10月10日是天津大学法科杰出校友,著名法学家、外交家、法学教育家王宠惠先生诞辰135周年。为缅怀北洋法学先贤,传承北洋法学精神,当日在天津大学法学院与天津大学档案馆共同举办了“纪念王宠惠诞辰135周年主题展”。

    上午8时整,王宠惠先生的孙女王依仁女士,中国法学会研究部主任李仕春,复旦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伟,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制史研究室主任张生,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院院长王健,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张仁善,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法理中心主任柴荣,南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李晓兵,天津商业大学副教授马驰,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赖骏楠;美国哈佛大学法学博士David Bacon与美国加州和夏威夷州移民法庭和律师所Jean Bacon等来宾作为王宠惠先生纪念展室的首批客人参观了展览。天津大学党委副书记雷鸣,法学院党委书记、人文社科处处长张俊艳陪同参观。法学院孙佑海院长全程解说。

 

    王宠惠孙女王依仁女士与天津大学党委副书记雷鸣共同为展室揭幕

 

    孙佑海院长从王宠惠先生以第一名的成绩考入北洋法科,并获得“钦字第一号考凭”讲起,介绍了王宠惠留学欧美,以及担任民国政府外交总长和海牙国际法庭法官期间的杰出表现,还以《德国民法典》的翻译、华盛顿会议期间对中国国家权益的维护、开罗会议上对“满洲澎湖台湾当然归还中国”的坚持、联合国宪章中文文本的拟定润色等具体事例,展示了王宠惠先生在政、学两届所取得的非凡成就。

 

         孙佑海院长向嘉宾和专家介绍王宠惠法学成就

 

    展室中陈列了王宠惠先生所获得的中国第一张大学文凭和不同历史时期的珍贵照片、王宠惠的法学著作,以及天津大学法学院复建以来的主要发展轨迹。
    孙佑海院长的讲解引经据典,娓娓道来,参展的嘉宾和专家深受感染。王依仁女士对筹备此次展览的天津大学法学院和档案馆深表感谢。各位来宾也表示,通过本次参观活动,对王宠惠先生的法学理论和实践有了深入的了解,并为王宠惠先生优异的学习成绩、精深的法学造诣、卓越的外交艺术、浓重的爱国情怀所深深折服。

 

 

 

王宠惠生平
   
    王宠惠,字亮畴,1881年出生于香港,祖籍广东东莞。王宠惠是中国第一张现代大学文凭的获得者,作为学者,他学贯中西,在法理、宪法、刑法、民法、国际法等领域都有精深的造诣,是中国第一位在海牙国际法庭供职的中国法学家,是联合国宪章的起草者之一,是近现代中国法学的主要奠基者之一,在国际法学界享有盛誉。作为政治家,他曾担任中华民国国务总理,此后又长期身居国民政府的外交总长、大理院院长、司法总长等要职。

    1887年,6岁入香港圣保罗学校修习英文课程。
    1891年,入香港皇仁书院继续攻读英文课程。
    1895年完成皇仁书院学业时,恰逢新成立的天津北洋西学学堂在香港招收第一批本科生,王宠惠以第一名的优异成绩考取头等学堂第四班攻读法科法律学门。
    1899年,王宠惠以最优成绩毕业,获得我国第一张现代大学毕业文凭。
    1902年王宠惠留学美国,后获得耶鲁大学法学博士学位DCL)。
    1911年9月,王宠惠结束了在欧美国家9年的学习和研修,30岁回国时,已经是名扬海内外的法学名家。
    1912年元旦,孙中山就任临时大总统,元月3日,即任命年仅31岁的王宠惠出任外交总长。
    1912年,时任外交总长的王宠惠妥善解决了海外的泗水事件,这使广大海外华侨第一次感受到祖国的强大支持。民国政府一改满清弱国外交,取得了近代以来少有的外交胜利,在近代中国外交史上有着重大的意义。
    1921年11月12日,民国北京政府特派施肇基(时任驻美公使)、顾维钧(时任驻英公使)、王宠惠(时任大理院院长)为代表出席华盛顿会议,王宠惠先后提出“废除在华领事裁判案”、“废除二十一条案”、“废除势力范围案”,以争取国际同情,挽回国家权益。
    1923年受北京政府的委派,王宠惠出任海牙国际法庭法官,他是海牙国际法庭的第一任中国籍的法官。
    1937年3月3日,原外交部长张群辞职,王宠惠放弃海外高新任职机会,再次受命担任外交部长。王宠惠一直任职到1941年4月10日。
    1941年4月,王宠惠改任战时国防最高委员会秘书长,成为国家最高幕僚长,同时仍负责国民政府的对外事务。
    1942年2月4日,蒋介石率领王宠惠、宋美龄及英使卡尔等十多人出访印度,取得重大外交成果,有力支持了抗日战争。
    1943年11月21日,王宠惠国防最高委员会秘书长身份陪同蒋介石抵达开罗,出席开罗会议。在拟定开罗宣言过程中,曾与英国方面发生激烈辩论,为维护中国权益及奠定远东格局发挥了关键作用,促成会议公报明确规定了:“满洲、台湾、澎湖当然归还中国。”为战后中国顺利收回被占领土确立了国际法依据。
    1945年4月25日,旧金山会议召开,中国派出宋子文、顾维钧、王宠惠、胡适等近百人参加。联合国宪章中文文本由王宠惠最后修正与润色后定稿。
    1945年6月26日,王宠惠等人代表中国在联合国宪章上以中文签字,中国成为联合国缔约国、常任理事国。中国的国际地位得到空前提高,成为联合国五大常任理事国之一。
    1947年,南京中央研究院开始了第一届院士的遴选,王宠惠担任法学院士。
    1948年,海牙国际法学院评出比较法学专家,全世界共50人当选,中国仅有两人:王宠惠和杨兆龙。
    1956年,王宠惠受命翻译“中华民国宪法”。此时他已经常年抱病,带病坚持完成后,王氏译本遂成为官方统一版本。
    1957年,王宠惠所著文选《困学斋文丛》在台出版,此年中王宠惠多次住院。
    1958年3月15日,王宠惠因肺癌病逝,享年77岁。
主要法学著述有:《中华民国宪法刍议》、《国际法庭》、《五权宪法》、《比较民法概述》等,另有若干演讲,多收入《困学斋文存》、《王宠惠遗作》、《王宠惠先生文集》。英文著述主要有:博士论文(Domicil:A Studu in Comparative Law. Yale University),翻译作品有《德国民法典》英文译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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