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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法学家张卫平教授主讲“程序建构在我国法治建设中的意义”

发布时间: 2017-06-27     来源:    点击量:
    本站讯(通讯员 孙皓)2017年6月17日,我国著名法学家、中国民事诉讼法研究会会长、天津大学法学院卓越教授张卫平,在学院新入驻的7号办公楼为全体师生作了一场题为《程序建构在我国法治建设中的意义》的精彩讲座。该学术讲座系“天津大学法学院复建两周年系列活动”之一,由我院党委书记杨欢主持。

    张卫平教授认为,程序是实体正义实现的前提,具有激活实体、制约权力以及吸收不满的价值功能。程序法治是一国法治的基本内容。程序正义是正义的中心和核心内容。只有正确认识程序及程序建构的价值,才能真正走向法治。在我国的法制史上,一直存在轻视程序的现象。长期以来,人们习惯于将实质正义的实现作为唯一的价值追求。由此,也导致了程序法制的缺失。虽然,我国开始走向法治,但程序法治的建构还远远没有跟上,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依然存在,程序的制度化、规范化还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这一现象与我国历史、文化、政治、经济、法制的发展阶段有内在的关系。在我国全面实施依法治国的战略之时,我们应当有意识地补强程序法治的建设,主动转变观念和理念,强调程序法治思维,真正推动程序建构,补上法治建设的短板。

    在具体分析中,张卫平从程序对法律的激活与解释功能入手,认为从“法制”到“法治”事实上是唤醒法律、使法律具有生命力的过程,而唤醒的途径恰恰在于程序的构建与完善。张卫平认为,法治与程序在理念上相契合,程序“作茧自缚”的功能与法治规制权力的追求相一致。他最后指出,程序是法治的灵魂,缺乏程序的法治只能是空壳。超越形式、程序去追求实质正义导致我国社会中缺乏稀释矛盾与风险的机制与程序,此种方式并不可取。
在接下来的提问环节中,现场的老师、同学们踊跃提问,张卫平教授幽默而详尽地对问题进行了解答。在将近两个小时的讲座中,发言人妙语连珠,现场笑声阵阵。此次讲座既轻松愉快,又令全体师生重新认识了程序的重要价值。最后,在杨欢书记的精彩总结与点评中,本次讲座圆满落幕。
    张卫平教授,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检察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检察院咨询委员。2017年被聘为天津大学法学院卓越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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