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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法学院师生学习研讨“习近平法治思想”

发布时间: 2017-10-11     来源:    点击量:

    本站讯(通讯员 王操)2017年10月8日下午,天津大学法学院部分师生在法学院330会议室召开“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研讨会。法学院院长孙佑海教授,法学院党委书记杨欢和部分环境法专业研究生参加会议。会议由孙佑海教授主持。


    孙佑海教授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和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所作出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形成了内涵丰富、体系严整的全面依法治国思想理论系统。不仅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理论基础,更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了有效的法治保证。在党的十九大即将召开之际,再次系统地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对法学专业的学习研究意义十分重大。
    硕士研究生王操首先谈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的学习体会。他首先对于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发展历程进行梳理,后从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炼出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内容,并就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本特征与时代意义进行具体阐述;硕士研究生詹飞飞作了题为“如何依据党内法规处罚违反法律的党内领导干部——以违反生态文明的法律法规的典型案例为中心”的发言,其首先介绍了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关系,后以甘肃祁连山生态环境损害问责案例出发,对问责事由、问责主体、问责决定主体、问责对象、问责方式等追究党内领导干部的政治责任的要素进行详细分析;博士研究生刘东岳作了题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发言,其从绿色生产方式、生态文明执政方针等方面介绍了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体会,并以天津七里海国家湿地公园案等为例深刻认识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大意义;博士研究生秦勤作了“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历程及思想”的发言,其以河北雄安新区的设立为切入点,从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补齐发展短板、构建协同创新共同体等角度介绍了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大战略思想的学习体会。
    与会师生就主题发言中涉及的“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本特征”、“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的关系”、“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关系”、“严格执法与公正司法问题”、“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的辩证统一关系”、“设立雄安新区对于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的意义”等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杨欢书记指出,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党的领导作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思想能够保障依法治国的正确方向,可以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孙佑海院长在总结发言中强调,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点在于通过严格执法保证宪法和法律的有效实施,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司法活动必须紧紧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来进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孙佑海院长和杨欢书记希望同学们继续认真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主动研究全面依法治国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并积极运用法学理论成果指导法治实践,努力为建设“法治中国”贡献自己的全部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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