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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法学院与天津市律协签订“双师互进”合作协议

发布时间: 2018-01-18     来源:    点击量:

    本站讯(通讯员 蓝蓝)2018年1月15日,天津大学法学院与天津市律协在天津大学法学院330会议室举行了隆重的“双师互进”合作协议签字仪式。天津市律协会长杨玉芙、秘书长郑凤英、副会长温志胜、王世清、牛同栩以及各专门委员会专业委员会的律师代表,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孙佑海、党委书记杨欢、副院长蓝蓝、教师代表刘晓纯、李士萍、陈天霞及多位青年教师,学生代表、媒体等共40余人参加了签字仪式。签字仪式由蓝蓝副院长主持。

    签字仪式上,天津市律协副会长王世清对“双师互进”合作平台的建设背景与筹备情况作了简要介绍。孙佑海院长与杨玉芙会长分别代表天津大学法学院和天津市律协共同签署了合作协议。“双师互进”计划旨在通过律师进课堂、教师进律师事务所的形式,促进高校教学科研与律师实务之间的密切沟通,将双方的优质资源结合起来,发挥合力,共同服务于法治中国建设。据悉,这是天津市律协与高校的第一次全面合作,在全国尚属首家,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在签字仪式后的座谈环节,天津市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田霖代表律师发言。他以律师办理刑事业务为例指出,高校教学与律师实务有着广阔的合作空间,律师如何阅卷、调查取证和进行法庭辩护等问题,既是律师实务中值得钻研的理论问题,也是学生在教学中十分感兴趣的实践热点,希望天津市律协刑事委员会能够尽快与天津大学法学院在具体业务领域展开深入合作。同时,他也感谢“双师互进”合作平台给广大律师提供了充电和继续提升业务水平的机会。

    教师代表刘晓纯教授在发言中指出,法学教师与律师同属法律共同体的一员,此次合作协议的签署在教学阶段建立起一种理论与实践密切结合的制度化规范化路径,将原有的个别律师、律师事务所与教师之间的零散联系转化为一种固定的、常态化的联系,这无论对于人才培养、教师科研、还是律师实务来说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他也表示愿意成为“双师互进”协议的积极践行者和推动者。

    学生代表付常辉同学在发言中指出,“双师互进”合作协议的签署为广大学子提供了崭新的学习平台,使他们更好地了解法律实务的运行状态,真正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他代表法学院学生感谢学院和天津市律协为大家提供的宝贵学习机会,并表示定会倍加珍惜,积极参与合作平台举办的法律实务课程、专题讲座、研讨会等各项活动,提升专业素养,使“双师互进”的价值得到最大化实现。

    最后,合作协议的双方负责人分别讲话。天津市律协杨玉芙会长指出,2018年是全面贯彻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双师互进”合作协议在这个重要的时间节点签署,可谓恰逢其时。同时,“双师互进”也大有可为。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理论是做好法律实务工作的基础,法律实务则是法学教学科研的归宿。法学教育应处理好知识教育与实践教育的关系,应将实务部门的优质教学资源引入高校,加强教学科研人员与实务工作者之间的联系,双方在多方面都有着广阔的合作空间。杨玉芙会长最后指出,“双师互进”协议的签署只是万里长征开始的第一步,未来双方任重而道远,需要从以下几方面积极开展工作:一是要持续提高对合作重大意义的认识;二是要建立健全常态化的工作机制;三是要搞好近期、中期和远期的规划安排;四是要做好人员与机构的组织动员和遴选工作;五是要做好协调服务和管控工作,建立健全科学的加入、考评和退出机制。

    天津大学法学院孙佑海院长最后讲话。他首先感谢天津市律协对法学院的高度信任以及一直以来对法学院各项工作的大力支持。他表示,法律作为一门实践科学,要求法学研究及法学教育工作者密切关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运用理论智慧去解决它;同时,法律实务工作者也有必要将实践中积累的丰富经验带进课堂,并通过理论学习不断强化实践技能。这就向我们揭示了法学领域理论与实践的共通性。“双师互进”合作协议的签订正是高校与实务部门密切合作、打通理论与实践壁垒、共同创新、相互促进的有益尝试。接下来,孙佑海院长简要介绍了天津大学法学院的办学历史与学院复建两年多来取得的成绩。他特别指出,天津大学法学院的前身北洋大学法科在教学中就十分注重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其所培养的毕业生有相当一部分成为了司法实务界的杰出人士,此次“双师互进”合作平台的搭建正是延续了我们一贯重视实践教学的基本思路和办学方针。孙佑海院长表示,“双师互进”协议签署后,合作双方一定要本着求真务实的态度做好各项规划,确保协议能够准确落地,切实得到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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