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许佳琪 摄影 管芸彤)2018年3月12日晚,牛津大学法律与社会学荣誉教授keith Hawkins到访法学院,为广大师生作了一场题为“法律事实与社会事实”的讲座。
讲座由法学院吕凯教授主持。
keith Hawkins教授首先对本次讲座的内容进行了宏观介绍。他首先指出中英两国在法律体系方面存在的差异点,并声明其讲座内容是基于对英美法系特别是英国的法律实践的观察而展开的。教授通过一些简单易懂并且贴近生活的例子,向学生们讲述法律事实和社会事实的含义和两者的区别。他指出,法律事实和社会事实存在一定的紧张关系。例如,虽然英国有成熟的法律规范,但很多受害人并不会通过正式法律途径解决他们的争端,因此,如何处理法律事实和社会事实之间的关系是我们正在面临的一个问题。
Hawkins教授介绍了实证研究的重要发现:在英国,很多纠纷和矛盾并非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教授给出了详实的调研数据,揭示了英国多数民众并不愿意将他们的日常争端诉诸法律途径解决。在接下来的报告中,他深入分析了产生上述现象的原因,比如司法虽然追求公正但是效率低下;英国判例法高度专业化,诉讼不得不聘请律师,而律师费用非常昂贵,使得民众不敢轻易聘请律师。
接着,Hawkins教授用生动形象的比喻指出了英国判例法系统存在的问题。英国法院的判决结果具有严格的二元性,往往非黑即白,非此即彼,缺乏大陆法系法院判决常常出现的妥协和折中方案。在某个案件中,当事人要么完全有罪,要么完全无罪;要么完全胜诉,要么完全败诉。法院判决虽然追求了法律上的正义,但往往难以彻底解决社会生活中的矛盾和问题。教授又分别分析了仲裁、调解等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相较于诉讼的利弊,并指出现有的争端解决机制并不能完全胜任社会的需求。因此,Hawkins教授推崇用协商和对话的机制解决日常争端和纠纷,并强调这种理念和方式可以渗透于现有的正式争端解决机制的各个环节。最后Hawkins教授对此次演讲进行了总结,他表示演讲不是为了改变别人的思想,而是为了讨论法律中出现的问题,从而帮助别人解决问题。
随后,法学院于亮老师主持了互动环节。Hawkins教授就同学所提出的“法律专家与普通人的区别”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从不同地域的差别做了简要回答。其次,对于媒体对法官的影响的问题,Hawkins教授表示,在英国,法官是具有强大权利的、是独立的,甚至政治家如撒切尔夫人也不能通过压力的形式改变或增减他们的裁决,所以媒体的影响对于英美法官是微乎其微的。在法律适用层面上,英国的法官具有绝对的权威。最后Hawkins教授用专业的态度和语言对法律职业化的推进和发展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在讲座的最后,于亮老师向Hawkins教授致以了诚挚的祝福,同时介绍了天大法学蓬勃发展的势头,并表达了希望能获得与Hawkins教授更多合作机会的愿望。
keith Hawkins教授,剑桥大学犯罪学硕士和博士、牛津大学哲学硕士和博士,牛津大学法律与社会学荣誉教授,华盛顿特区美国司法部国家司法研究所访问学者,德克萨斯大学法学院和俄亥俄州立大学访问教授。并曾任伦敦经济学院客座教授、牛津大学社会法律研究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