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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亚太网络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刘德良教授来院作学术讲座

发布时间: 2018-04-09     来源:    点击量:

 

  (通讯员 郭金石)4月8日,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亚太网络法律研究中心创始人、主任;亚太人工智能法律研究院院长刘德良为法学院师生作了一场题为《个人信息保护的正确观念》的学术讲座。

  刘德良从如何正确认识个人信息的角度介绍了个人信息的概念、价值分析、分类、确权等问题。他将个人信息分为与人格利益有关系的个人信息和无直接关系的个人信息。同时提出了几个命题,即并非所有的个人信息都与人格利益有关。一切个人信息都有潜在的商业价值,个人信息所对应的商业价值属于个人所有。具有商业价值和人格利益的个人信息要用人格权和侵权法来进行双重权利保护。刘德良还认为,与人格利益有关的个人信息又可细分为隐私和不涉及个人隐私的个人信息。只有法律上的隐私才需要保密,隐私之外的其他个人信息均不需要保密,也无法做到保密,它们的使用不会构成危害,只有滥用行为本身才会构成危害。之后,刘德良还针对当前社会隐私泛化的问题,结合电信诈骗等案例指出要区分信息的公开和信息的滥用,重要的是提高个人安全意识,防止个人信息滥用,完善相关法律。刘德良还对个人信息自觉权、被遗忘权等概念进行了辨析。

  

 

  

 

  各位老师、同学围绕大数据信息的滥用、人格权与财产权的区分等问题与刘德良教授进行了热烈的互动讨论。

  主讲人简介:刘德良,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亚太网络法律研究中心创始人、主任;亚太人工智能法律研究院院长;北京大学国际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英国牛津大学客座教授;中美战略安全·网络安全对话机制中方首席法律专家;中国-欧盟信息社会项目中方首席网络与信息法律专家;中央政法委、工信部、商务部、外交部、工商总局、新闻办、网信办、发改委、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北京市等网络与信息法律咨询专家。研究方向为民商法,在《法学研究》等学术杂志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80余篇;出版专著四部,主持国家社科基金、国家242、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司法部等国家级和省部级课题十多项;在网络与电子商务法、信息法与信息财产权、电信法、网络时代的知识产权问题等领域内有独到的见解,是国内权威、国际知名的网络与信息法律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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