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通讯员 王子涵)4月18日晚,我国首届全国审判业务专家、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孙海龙在天津大学法学院做了以“司法改革与公正公信”为主题的学术讲座。此次讲座作为“北洋大讲堂”法学名人系列讲座之一,由天津大学法学院主办,天津大学青年文化促进会协办。
讲座由法学院党委书记杨欢主持。
孙海龙首先从习近平总书记对司法改革的批示讲起,司法改革在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中居于重要地位,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全面梳理党的十五大以来关于依法治国和司法改革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决定内容,以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小组成立以来有关司法改革议题审议情况,向同学们系统地讲述了为什么进行这一轮司法改革,以及具体改革了哪些内容,旨在通过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向同学们阐释何谓司法、何谓公正,拓宽对司法改革与公正公信的认识。
为什么进行这一轮司法改革?孙海龙认为至少有以下考虑:一是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二是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促进全面深化改革;三是探索实践政治体制改革,促进依法治国;四是更好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大局,促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通过司法改革促进依法治国,更好养成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进而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司法改革都改了什么?孙海龙认为,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决定确定了原则、内容,以公正为价值取向,以保障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司法权为主要举措,即牢牢牵住司法责任制这个改革的牛鼻子。具体而言,可以概括为三大主要方面:司法管理体制改革、司法权运行机制改革和诉讼制度改革。改革中强调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注重中国国情和尊重司法工作规律,注意从体制和机制上克服司法的地方化、行政化问题,突出司法的亲历性和权责一致性规律,确保法官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切实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
讲座中,孙海龙提示同学们,要更加全面地认识司法和公正,既要有广义和宏观的政法考量,又要恪守狭义和微观的审判规律,努力做到认定事实符合客观真相、办案过程符合程序公正、办案结果符合实体公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整个讲座中,孙海龙多次提示同学们要有公正即善的习惯、要有遵守规则服务他人的法律精神。学习中不能只关注教材,一定要多读著作、多读法典法条,多研究思考案例和裁判文书,写作论文要注意全面收集梳理文本,要有问题意识,要注重理论紧密结合实践。
提问交流环节,同学们就我国司法改革提出了一些问题, “如何确保法院审级独立?”“应该用何种机制确保审判独立?”“司法体制改革与政治体制改革有什么关系?”孙海龙回答了同学们的提问,精彩的问答赢得了阵阵掌声。
活动最后,杨欢书记代表学院师生向孙海龙赠送了纪念品。本次讲座场面火爆,“门外听讲座”“站着听讲座”也反映出同学们对于知识的渴望!
孙海龙,北京大学法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后,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研究方向是知识产权法和现代司法,发表论著300余篇部。先后从事教师、律师和法官职业,曾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西安中级法院副院长,现任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是全国首届审判业务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