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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法学院与天津大有律师事务所签订合作协议

发布时间: 2018-10-25     来源:    点击量:

(通讯员:郭贵雨 高彤  摄影:周丽宁)20181023日上午,天津大学法学院与天津大有律师事务所签订合作协议。天津大有律师事务所主任肖剑,管委会主任李坤,监事会主席王健,副主任孙艳春和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孙佑海,党委书记杨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李明和党政办公室郭贵雨等出席。

 

孙佑海院长详细介绍了天津大学法学院的概况,他指出,天津大学法学院的前身是北洋大学法科,法科的优异毕业生代表有:中国首位海牙常设国际法庭法官、钦字第一号考凭获得者王宠惠,中国首位联合国国际法院大法官徐谟和中国共产党早期重要领导人之一张太雷。孙院长还介绍了法学院复建三年多来在教学科研、人才培养、国际交流和社会化服务等方面取得的突出成绩。天津大学法学院日益成为中国法学研究的风向标。最后,孙院长代表法学院向天津大有律师事务所的鼎力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肖剑主任表示天津大学法学院历史悠久、人才辈出。大有律所创建于1992年,属于国内最早的一批律所。一直以来得到了滨海新区政府、司法局和各位领导的大力支持与社会各界的认可,并在“一带一路”等进程中取得了许多可圈可点的成绩。大有律所积极引进美国最先进律所管理办法,立足天津、辐射全球。大有律所愿意为天津大学法学院的迅猛发展贡献力量,也希望可以得到天津大学法学院的智力支持。

 

孙佑海院长和肖剑主任分别代表天津大学法学院和天津大有律师事务所签约。

 

杨欢书记代表法学院向大有律师事务所赠送纪念品。

 

签约仪式由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李明主持。

 

根据《合作协议》约定,双方将开展卓越人才培养计划、设立环境案件研究中心和学生实习基地、彼此支持开展各项活动并加强双方人员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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