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郭金石 摄影 王操)2019年10月19日,中国地质矿产经济学会矿产资源法学分会2019年学术年会暨矿产资源法律制度改革研讨会在天津大学法学院召开。本次会议由中国地质矿产经济学会矿产资源法学分会、中国自然资源经济研究院主办,天津大学法学院、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承办。
中国地质矿产经济学会理事长张德霖简要介绍了中国地质矿产经济学会自1981年成立以来的发展情况,希望此次研讨会通过“矿”和“法”之间的学科交叉和碰撞,更好地支撑和服务我国矿产资源事业的发展。
天津大学党委副书记雷鸣致辞。她代表天津大学向各位来宾表示欢迎,介绍了天津大学法科历史和法学院复建以来在学科建设、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她指出,天津大学在创建世界一流大学的过程中高度重视法学学科的发展,希望天津大学法学院能够继续为法治国家的建设贡献力量。
中国自然资源经济研究院党委书记、副院长白星碧致辞。他指出,中国自然资源经济研究院是自然资源部直属事业单位,是中国地质矿产经济学会秘书处和矿产资源法学分会秘书处挂靠单位,研究院围绕自然资源领域的政策、规划、标准长期开展基础和应用研究,承担重要科研任务,是自然资源部履行“两统一”职能的重要支撑力量。目前自然资源供给框架基本确定,但一些重大问题仍需探讨。在新时代、新形势下,我们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系统分析自然资源开发和保护中的经济问题和法律问题,为高效化解自然资源领域利益冲突和矛盾纠纷,依法提升自然资源管理水平做出贡献。今后,自然资源经济研究院将继续努力打造矿产资源法学分会这一平台,广泛开展学术交流,共同为推进法治建设,提升自然资源领域治理能力做出应有的贡献。
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自然资源部法律顾问杨贵生致辞。他介绍了大成律所在能源、自然资源与环境领域长期为自然资源部提供法律服务的情况。他还提到大成律所专门设有矿产资源律师团队,对矿产资源领域的前沿热点问题持续密切追踪。大成律师事务所希望未来与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经济研究院、中国地质矿产经济学会继续保持深度的联系交流。
开幕式由自然资源部博物馆馆长、矿产资源法学分会理事长姚义川主持。
主题报告环节,国家生态环境专家委员会委员、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矿产资源法学分会副理事长孙佑海作了报告《积极构建完善矿业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
自然资源部咨询研究中心咨询委员、中国地质矿产经济学会副理事长、矿产资源法学分会常务副理事长付英作了报告《论矿产资源法修改的困局与解决路径》。
中国地质大学特聘教授,澳门科技大学博导,中国政法大学国土资源法律研究中心主任、矿产资源法学分会副理事长李显冬作了报告《矿业法治语境下投融资模式的构建》。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晨作了报告《“矿权”与“地权”的冲突——“压覆”管理中的若干实务问题》。
自然资源部咨询研究中心咨询委员李裕伟作了报告《关于矿业权出让收益与资源税之我见》。
与会的各位专家就矿产资源法制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
当日下午,部分与会代表、论文作者就矿产资源法律制度改革的有关问题进行大会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