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郭金石)2020年8月17日,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检察院、和平区司法局、天津大学法学院在和平区社区矫正管理支队举行“社区矫正理论与实践研究基地”成立会议。出席会议的有:天津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祁云顺;天津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处处长张玉福;天津市和平区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和平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贾志杰;和平区司法局党委书记田翊莹,和平区司法局局长马盛龙,四级调研员王芳;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孙佑海,法学院党委书记杨欢,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兼副院长张昊,法学院办公室副主任郭金石,法学院副教授于阳,以及天津大学法学院的专家学者、区检察院的检察官、区社区矫正管理支队全体干警等。
会议由和平区司法局局长马盛龙主持。
和平区司法局四级调研员王芳向各位代表介绍社区矫正管理支队的工作现状,包括监管人员规模、硬件设施建设、制度建设、队伍建设与信息化建设等。
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孙佑海发言。他指出,高等院校与实务部门开展紧密合作是当今教育发展的大趋势。天津大学法学院近年来大力推动新法科建设,并于今年6月17日在教育部高教司和法学教学指导委员会的指导下成立了全国“法学教育创新联盟”,致力于推动法学教育、法学理论和法律实践的有机结合。开展社区矫正对基层社会治理和社会稳定非常重要,和平区社区矫正工作是全国社区矫正工作的排头兵。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需要多方通力合作,需要加强司法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和高校的密切协作。要进一步推动社区矫正工作的理论研究和制度创新,增强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监督实效,提升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孙佑海院长还介绍了天津大学法学学科的历史沿革和法学院复建五年来的各项工作进展。他指出,法学院的发展离不开实务部门的有力支持,天津大学法学院将发挥自身优势,通过接地气的教学科研更好地为党和国家的政法事业服务,为社会稳定做出新贡献。
和平区司法局党委书记田翊莹指出,研究基地的成立为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打下良好开局。要努力实现三个创新:一是对依法治区理念的深入践行。要顺应人民群众对社区安全的新期待,依法施行社区矫正工作。二是对我区社会治理创新理念的提升。社会力量和专业力量加强整合,体现了问题的联治和工作的联动。三是对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的强化。田翊莹书记对研究基地今后的发展提出三点期待:一是期待和平区检察院严格监管社区矫正工作;二是期待天津大学专家学者更好的问诊切脉,加强辩证施治,司法局将为天津大学学生培养提供最大支持;三是希望社区矫正支队的同志把握机遇,加强学习,实现社区矫正理论水平的新提升,依法依规开展工作,不断开拓创新,带动社区矫正工作取得新发展,成为和平区司法行政工作的新亮点。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祁云顺指出,社区矫正是司法文明的方向,是市域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也是地区综合治理考核的重要内容。祁云顺主任对研究基地的发展提出三点建议:一是发挥强强联合优势,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提升和平区乃至全市的社区矫正工作水平。二是在贯彻实施《社区矫正法》的过程中,不断解决实践中发现的新问题。三是要及时总结梳理社区矫正实践新经验,凝练理论研究新成果,力争担当全国社区矫正工作的排头兵。
天津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处处长张玉福指出,天津从2003年起开始实施社区矫正工作,是全国首批六个试点省市之一。和平区在天津市率先成立区一级社区矫正管理支队,也是全市最早在社区矫正支队设立派驻检察室的城区。和平区社区矫正管理支队被评为2019年度全国“社区矫正工作先进集体”。今年是《社区矫正法》实施的开局之年,研究基地的成立是贯彻实施《社区矫正法》的重要举措。张玉福处长希望研究基地更加紧密地与教学科研院所开展合作,发挥龙头作用,通过研究实践,丰富社区矫正理论,为全国社区矫正工作提供天津智慧和天津经验。
天津市和平区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贾志杰指出,研究基地的成立是和平区人民检察院、和平区司法局和天津大学法学院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进行的有益探索。有利于检察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梳理研究《社区矫正法》施行后的新问题,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动市域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通过机构联动,增强工作的整体性和协同性。研究基地成立后要立足和平区实际,以满足社区矫正工作需求为出发点,检察机关要不断提升自身综合素质和专业素养,进行更深层次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培养更多的专业型人才,进一步保障和促进社会稳定。同时,贾志杰检察长希望三方今后进一步加强协作,主动担当,共同促进社区矫正工作向更全面、更深入、更高效的方向发展。
贾志杰、马盛龙、孙佑海代表三方签订合作协议。
会后,参会代表考察了和平区社区矫正管理支队的内部建设。
图片来源:和平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