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通讯员 黄云波)2016年10月29日上午9:00-11:30,由共青团天津大学委员会、天津大学法学院、天津大学法学院刑事法律研究中心主办的“北洋大讲堂——法学名人系列讲座”在天津大学25楼B817多功能厅成功举行。这是天津大学法学院“刑事法学系列讲座”的第一场,由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的王志祥教授做了题为“犯罪圈扩张的新观察”的精彩演讲。天津大学法学院刑事法学科教研组组长董娟教授主持了该场讲座。来自于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的嘉宾侯帅法官,法学院的于阳副教授、宋叙言、杨宁、黄云波等教师及众多学生参与了此次活动。
本场讲座由董娟教授主持
在此次讲座中,王志祥教授从“通过降低入罪门槛扩张犯罪圈的路径”、“通过降低入罪门槛扩张犯罪圈的合理性”、“通过降低入罪门槛扩张犯罪圈过程中不可回避的两个问题”、“贪污罪、受贿罪入罪门槛的提升对通过降低入罪门槛扩张犯罪圈的背离”等四个方面进行了精彩而细致的讲解。
王志祥教授首先指出,近些年来,我国犯罪圈的扩张在立法方面表现为降低入罪门槛增设新罪与扩张旧罪,在司法方面表现为以司法解释对一些犯罪采用两元化的入罪标准。他认为,总体而言,这些扩张犯罪圈的做法是合理的。因为,我国的犯罪圈扩张既是刑法结构由“厉而不严”转变为“严而不厉”的必然要求,也是劳动教养退出历史舞台后弥补处罚漏洞的必要举措,还是强化刑法对法益保护的客观要求;犯罪圈的扩张既能限制行政权、扩张司法权,也能提升民众规范意识与国民对规范的尊重感,还有利于防止小恶发展为大恶,有利于预防重大犯罪的产生。
不过,他同时也指出,虽然就总体而言,犯罪圈的扩张有其合理性,但在扩张犯罪圈的同时也需要特别注意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方面是要注意将犯罪圈的扩张保持在合理的限度之内;另一方面则是要注意消除因犯罪圈扩张而产生的负面影响。否则,犯罪圈的扩张将是非常危险的,可能会因此而出现不当限制公民的自由与侵犯公民人权等不利后果。
最后,王志祥教授指出,当前我国的司法解释提高了贪污罪、受贿罪入罪的门槛。这种做法不仅在一定程度上违背了我国腐败犯罪的零容忍刑事政策,而且因此导致了贪污罪、受贿罪与盗窃罪、诈骗罪的入罪门槛之间出现了严重的不协调,并且也是对我国犯罪圈扩张总体趋势的违背。
讲座结束后嘉宾与法学院教师们合影
演讲结束后,王志祥教授与学生们进行了良好的互动。他不仅对法学院研究生与本科生所提的各种疑问给予了非常专业的解答,而且还详尽地解答了来自于生物专业的“法学粉”所提出的问题,对该同学关于从印度走私治癌特效药案件的疑惑进行了解答,对其所提出的构建充分利用犯罪人特殊才能的专门制度的建议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与赞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