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郭金石)4月27日,审计处党支部,法学院中心组、教工党支部在第七教学楼330会议室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天津大学党建督导员贡振宇出席活动并指导。审计处处长高浩玮、副处长唐芬、副处长胡萍、天津师范大学审计处副处长(交流)张大海、审计处处长助理(实岗锻炼)高玉鹏、审计处处长助理(实岗锻炼)何金明、综合审计科科长付晓宇、财务审计科科长钱金金、工程审计科科长刘德玥、工程审计科副科长姜玉林、工程审计科科员李春洋;法学院党委副书记杨漫路、副院长杨健、副院长于艳春、副院长杨雅婷,学院教师代表刘海安、薛杨、李春晖、赵文冰、王操、邱玉强、张丹、宋洁、郭金石、尹卓扬、郭贵雨等参加活动。会议由杨漫路主持。
高浩玮介绍了审计处的工作职能和近年来开展的主要工作,强调要通过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加强依法审计,改进审计作风。
胡萍介绍了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出台的背景,核心内容与精神实质,以及高校典型案例。她指出,要以作风建设实绩实效推动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践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钱金金进行科研经费合规使用宣讲,介绍了科研项目类别及相关政策文件、典型案例,以及合规性使用建议。
法学院老师围绕科研经费执行如何审核把关、经费执行时间紧张等问题提问,审计处领导老师提出了加强制度设计、公章审核把关等意见建议。
本次联学活动是法学院中心组读书班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央八项规定是“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随着学习的深入,将进一步强化党员领导干部的担当意识,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融入日常、化为习惯、形成自觉。此次与审计处开展的联学活动解决了老师们关于科研经费执行的许多疑问,对于学院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政策提供了很好的启示,学院将持续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
贡振宇在发言中充分肯定了本次两个单位联学的形式完全符合“学查改”一体推进的要求。审计处的同志结合法学院教师们提出的有关财务管理制度方面的问题,从制度规定、政策解读等方面做了较详细的解答,这种“服务到基层”的形式,是转变工作作风的具体体现。他建议同志们在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同时,还要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方面的重要论述及中央有关教育等方面的重要文件深入学习,做到深学细悟、学用结合,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圆满完成学习教育任务,以全新的精神风貌,持续改进工作作风,在教育强国建设中贡献我们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