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通讯员 李朝千)近日,国内法学界著名学者沈守愚教授向天津大学法学院资料室捐赠私人藏书150余册。
这批捐赠图书包括沈教授专著《土地法学通论》上、《土地法学通论》下12套,以及法学图书共计157册,涵盖土地法、民商法、法制史等各学科领域。该批书目均为八九十年代进行法学研究的必备图书,对当前法学的教学和科研具有宝贵的参考和研究价值,极大地丰富了学院的图书资源。
南京农业大学沈守愚教授是我国最著名的物权法专家之一,曾应国土资源部的邀请专门为《中国土地科学》撰写过土地权利的文章,在只谈“所有权”、“使用权”的学术界引起了广泛讨论和思考。沈教授年逾九旬,为土地法学的教学和科研辛勤耕耘、不遗余力。他集中精力研究了土地法律体系和土地权益关系问题,提出了土地法应为独立的部门法,地权为治权之首等新观点。特别是创造性地运用马克思双重土地所有权理论,将土地上的权益分为公权力的主权性地权和私权利的权力性产权,使公权力和私权利两者在土地上泾渭分明,既加强了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又加强了土地资产的权利保护,从土地法律关系上解决了实现土地资源资产并重的原则,为学界理论联系实际研究土地法做出了范例。
孙佑海教授师从沈守愚,两位学者曾共同出版学术专著《生态法学与生态德学》。他们为促进生态文明建设,集国内外古今有关生态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的资料,从生态法学和生态德学方面加以综合论述。此书对唤起人们对生态重要性的认识,树立社会公德,放眼长远,遵循科学发展,努力维护生态环境具有重要的意义。
欣闻天津大学法学院复建,且各项事业蓬勃发展,又得知天津大学法学院将环境法作为重点发展的学科方向,沈老十分高兴,毅然将其157册藏书捐赠给天津大学法学院。
沈守愚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人,1919年生。1947年毕业于重庆国立中央大学法学院政治学系。南京农业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长期从事农业经济与土地法学教学与科研。主要著作有:
专著:《土地法学》、《土地法学通论》、《读史泛言》。
主编:《土地法全书》、《土地大辞典(法学卷)》、《台湾现代农业》、《南京社科志(政治学志)》。
参编:《农业大百科》、《港澳台大陆土地法比较研究》。
获奖著作有:农业部《农村集体土地法律问题研究》三等奖,司法部《土地法学通论》优秀著作奖,江苏社科委《土地法学通论》三等奖,国土资源部《农村发展权重要意义》优秀论文奖等。
多篇建言献策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重要批示,转化为国家的政策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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