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又一篇高水平论文发表。天津大学北洋英才长聘教授、北洋青年学者刘召成在国内法学领域三大权威学术期刊之一的《法学研究》(2020年第6期)发表学术论文《法律规范合宪性解释的方法论构造》。
论文主要围绕合宪性解释进行论述。合宪性解释旨在寻求解释者对于立法自由权的尊重义务与对于宪法基本价值的尊重义务之间的调和与妥协,确保立法者的意愿在宪法允许的可能范围内得到最大程度的实现。为尊重立法机关的立法自由权,不可要求法律规范在逻辑上与宪法规范保持一致,只能要求其在价值评价上保持一致,故合宪性解释并非体系解释方法,而是从体系性目的解释中分离出的独立解释方法。合宪性解释具有确定的论辩效力上的优先性,可压制经典解释方法的解释倾向而在解释结论上得到优先实现,其方法论构造与基于宪法的解释明显不同,后者并非优先性解释方法而是衡量性解释方法。为达成法律规范解释结论与宪法基本价值相合的结果,固然可以对法律规范的文义予以扩张或限缩,但基于对立法自由权的尊重,不得排除或篡改文义的实质核心方面。
刘召成教授的主要研究领域是民法学和法学方法论,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司法部项目及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项目等课题多项;在《法学研究》《法学》《清华法学》《政治与法律》《法学家》等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三十余篇;出版《准人格研究》等著作十余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