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王甜甜 摄影 王操)2018年7月7日,由孙佑海教授主持的2018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立法研究”开题研讨会在北京召开。课题主持人、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孙佑海,生态环境部政策法规司司长别涛,全国人大环资委法案室副主任王凤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环境司法研究中心主任韩德强,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环境风险与损害鉴定评估研究中心副主任於方,水利部发展研究中心处长唐忠辉,北京理工大学教授罗丽,中国矿业大学副教授程琳琳,苏州大学副教授冯嘉,中国人民大学教授竺效等参与会议研讨。
首先,课题主持人孙佑海教授对于课题的启动背景、研究内容进行总体介绍,指出该课题研究的重大意义,并对课题的研究提出系统的指导方法。
专家对于课题研究的重点方向做出阐明,从理论基础、概念、权利主体、程序规则、环境公益诉讼的性质等方面展开具体的论述。专家认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基础关系到本课题研究的基础方向,同时,要对生态、环境、生态环境的概念进行厘清从而明确课题研究的范围。与会专家还从司法实务的角度指出目前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方面存在的问题,同时对于磋商的性质以及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中的必要性进行讨论,为课题的研究提供了重要参考。
最后,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孙佑海做出总结发言,他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立法研究课题深入阐释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价值,课题组成员将携手并肩,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立法做出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