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冯悦超,陈姝一)2018年5月21日,韩国民事执行法学会会长、民事诉讼法学会副会长郑永焕教授做客北洋法学沙龙,为广大师生做了题为《韩国电子诉讼现状》的讲座。
孙佑海院长对主讲人郑永焕教授进行了介绍。讲座由中国民事诉讼法研究会会长,天津大学法学院卓越教授张卫平主持。
郑成焕教授首先展示了韩国电子诉讼的法庭图片,并主要介绍了韩国电子诉讼的概念、内容、利用状况。在学术领域,广义的电子诉讼主要包括电子文书管理、电子案件管理、电子法庭,狭义的电子诉讼仅指电子法庭。郑永焕指出,韩国民事诉讼的四大理念是适当、公平、迅速、经济。适当原则是指做出与案件事实相符的判断;在公平方面,应当做到程序上的公平,不偏袒任何一方。当事人双方都能24小时无时间限制地提交材料;就“迅速”而言,原告提交起诉状后法院通过短信发送被告,被告收到短信后点击链接进入网页进行确认,即为送达,若被告没有确认,超过7天即视为送达;在经济理念上,尤其在印花税的缴纳方面,选择电子诉讼可以打九折,不用亲自到法院提交,节省交通费和时间。同时,郑永焕从司法系统的运营角度,提出电子诉讼的诸多优点:一、当事人主动参与到诉讼中;二、司法透明度高;三、现场感觉提高;四、百姓对司法的信任度提高。郑永焕还分析比较了美国、德国、新加坡等国家的电子诉讼,提出可借鉴的经验,从大数据方面分享了韩国大数据现状。
点评环节,张卫平教授对中国的电子诉讼做简要介绍。他指出,中国的电子诉讼又称司法信息化,2014年国家明确提出在法院系统实现司法自动化,包括五项内容:第一是案件立案自动化,第二是庭审自动化,第三是案件管理自动化,第四是裁判文书自动化,第五是执行信息化。张卫平教授将其理解为两方面:第一是信息化,能公开的信息都要进行公开;第二是自动化,不是简单收集信息,而是以人思维能力扩展的方式实现法院系统自动化,比如自动进行证据交换、自动辨识真伪、自动搜索同案同判的案件和法律,以达到司法统一。张卫平指出,今年是我国改革开放四十周年,应当继续坚持改革开放的精神,从韩国电子诉讼的制度实践中和运用的经验当中,反思我国的电子诉讼可能存在的形式化问题,不断完善改进。
讲座最后,师生围绕韩国的语音识别是否能够直接生成判决文书、传来证据与原始证据的证明力等问题与郑永焕教授进行了交流。
主讲人简介:郑永焕教授是韩国民事诉讼法领域著名的学者、教授,韩国民事执行法学会会长、民事诉讼法学会副会长;毕业于韩国高丽大学法学本科、研究生。通过韩国司法考试后以优异的成绩完成韩国司法研修院第15期的课程,并曾相继担任军事法院,首尔高等法院、韩国大法院的法官。从2000年起任教于韩国高丽大学法学院和法学专门学院(Law School)。从2000年起担任韩国高丽大学法学院和法学专门学院教授,是韩国民事诉讼法教材的主要编撰者,在民事诉讼法领域著述丰硕,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学术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