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张明)2021年11月17日,由天津大学法学院主办的北洋公法名家论坛第四期“当环境法遇到宪法”成功举办。本期论坛的主讲嘉宾是北京大学法学院张翔教授和武汉大学法学院秦天宝教授。天津大学法学院熊文钊教授、魏健馨教授、王小钢教授、薛杨副教授、田亦尧副教授以及线上四百余名师生和听众出席论坛。论坛由天津大学法学院王建学教授主持。
秦天宝教授指出,当环境法遇到宪法,它应当是一种结伴同行和携伴同行的关系。从对环境法的理解来看,环境法至少有三个面向。第一个面向是主流的部门法内部的环境法。在这个面向中,宪法、行政法等公法领域中的部分原理可以直接适用到环境领域。第二个面向是环境法基于环境保护或是环境问题本身的科学性、自然规律,它需要在传统的法学学科原理的基础上作出一定的调整或改良。第三个面向是环境法在吸收主流法学的观点、原理或制度之后,形成了一些新的理论或制度反哺主流法学。
张翔教授认为,中国的法治发展到了部门法向宪法提问、宪法予以回答的阶段。这种提问回答的方式,深刻改变了中国宪法学的品质,提升了宪法学对于回应中国现实问题的力量。在我们宪法中存有大量的与环境相关的条款,形成了环境宪法的规范群。基于这个规范群的存在,我们可以建构出宪法针对环境问题的一套教义学体系,从而使得宪法学真正接地气的回应中国法治建设的具体问题。在宪法与环境法的关系上,也不应当是一种单向的决定关系,而应当是一种交互影响的关系。
随后,魏健馨教授、王小钢教授、薛杨副教授和田亦尧副教授等针对讲座内容进行与谈。
线上师生也围绕论坛主题,对环境法与宪法问题踊跃提问,两位教授进行了耐心的解答。第四期北洋公法名家论坛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