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郭金石)近日,我院科学研究取得新进展。天津大学卓越教授张恒山在最新一期的《法学研究》期刊(2020年第5期)发表学术论文《论权利之功能》。《法学研究》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刊,是法学领域三大权威学术期刊之一,在学界具有广泛影响力。
张恒山教授认为,权利概念有三个基本要素——权利本体、权利载体和权利之功能。权利本体是权利性行为的正当性,标示的是社会群体成员普遍对该行为表示的赞同性意见或态度。权利载体是正当性所指向的行为,包括自为行为、对物行为、对人行为、令他行为。权利之功能是社会群体的赞同性评判态度对于主体行为的功能,是在权利概念系统内权利本体对权利载体的作用。权利之功能具体包括认可、示善、示选、排他、禁侵、示助六种,六种功能相互关联,缺少其一就不足以构成权利概念。权利之功能的重点在于,向社会其他主体表达权利性行为的“不受侵犯性”和“可获帮助性”。在权利本体概念的基础上阐释权利之功能,有助于澄清有关权利概念的诸种误解,型构当代中国法学关于权利阐释的理论话语。
张恒山教授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五届、第六届学科评议组法学组成员,享受国务院特殊政府津贴专家,中国法学会第六届、第七届理事会常务理事、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询员、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北京市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比较法学会副会长、中国行为法学会立法行为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审判理论与实践研究会常务理事。研究方向为法理学、政治学、宪法学、民商法原理。先后出版专著2部,合著13部。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中外法学》等国家和省级杂志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10余篇;主持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项,省部级课题6项;先后获得《全国法学教材与科研成果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专著“法理要论” 获2009年《全国高校出版社法学教材畅销书奖》,三次获《中共中央党校科研成果奖》。2019年3月,张恒山教授正式加盟天津大学法学院,受聘为天津大学卓越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