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通讯员 吴晓飞 宋叙言)为进一步提升法学院学生的专业素质,着力提升学生自主学习能力,提高学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法学院团委决定成立环境法学习小组,在学院老师的指导下定期开展学习交流活动。2016年4月28日晚7点,法学院院长孙佑海教授在天津大学25教学楼B区802会议室为我院环境法学习小组成员讲授环境法课程。
孙院长围绕四个主题展开讲述。一是讲述了我国环境问题概况。孙院长首先从生命的起源谈起,引出“环境”的概念,并将目前面临的环境问题分为四类,即环境污染问题、生态破坏问题、资源耗竭问题和环境与健康问题。二是分析了我国目前面临的环境问题及其原因。孙院长指出,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对于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协调发展出台了一系列措施,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中,由于生产模式、消费模式的不可持续、城镇化快速发展等因素的影响,带来了很多环境问题。三是针对我国目前的环境问题的提出了七条对策与建议,包括转变发展观念;调整产能结构;深化环保体制机制改革;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建设生态环保工程;落实大气、水、土壤的防治计划;加强环境法治建设等。四是对天津大学环境法学学科建设的展望。孙院长重点介绍了去年成立的中国绿色发展研究院,他说,成立后的天津大学中国绿色发展研究院将以培养高端人才为己任,在承担国家重大研究项目、构建绿色数据信息平台、建设绿色发展案例库、开展高端国际学术交流中,重点关注我国的绿色立法、城市规划、资源利用 、能源战略 、环境和生态保护等领域,致力于建设一支相互支撑的跨学科研究团队,着力打造国家决策的“咨政”特色,充分发挥“智库”的作用;同时面向京津冀协同发展等领域,提供决策咨询、产业升级转型等绿色发展的决策建议,为本地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在上述学科平台建设和项目研究中,着力发现和培养高端的学术人才。
最后,孙院长对环境法学习小组的同学们提出殷切期望。他表示,热爱从事环境法学习的学生们一定要打好深厚的学术基础和外语基础,既要在该领域的学术前沿开阔视野、积极探索,又要脚踏实地面对绿色发展的关键问题,理论与实际密切结合,在学习和实践中培养自己的学术兴趣,努力为京津冀乃至全国、全球的可持续发展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据悉,自去年6月17日法学院成立以来,法学院团委结合学院学科特色,策划实施了“法学院学生领导力培养计划”,依托“法学院学生骨干培养学校”,在教育实践中探索法治人才培养新模式。而此次法学院团委组建环境法学习小组,是对学生专业素质培养模式的新探索。通过理论教学、课题研究和案例分析等形式,激发学生的研究兴趣,使学生在交流研讨中实现专业素质的有效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