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下午,学院在25楼B802大会议室组织召开了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监考教师考前动员会,负责监考的教师和学院教务管理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林卫峰副院长主持。
林卫峰提出,履行监考职责是教学运行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学院全体在职教师的积极参与,希望大家能高度重视监考工作,顺利完成学院成立以来的第一次监考任务。
会上,林卫峰向与会教师重点介绍了经过广泛调研和征求意见的《法学院教师执行监考任务管理规定》,对教学管理建章立制的远大意义加以阐释,传达了法学院严把教学质量关、规范教学运行、坚持科学发展教学常态化的决心。着重强调要遵守考试纪律,严格执行天津大学主、监考管理的相关规定,做好考试前期准备,严把试卷质量关,做到试题难易程度科学化,分值配比合理化,确保试卷印刷质量、数量万无一失;考试过程中,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考试公平公正性,传承天津大学诚信为本的学风教育理念;考试结束后,认真做好阅卷工作,科学评价学生的学习过程,做好试卷分析、存档等工作,按时录入、提交学生成绩,做好课堂教学的最后环节。
学院办公室教务管理组张丹就《法学院教师执行监考任务管理规定》中监考任务安排、请假备案等内容做了详细介绍,并与参会教师就本次监考具体安排、主(监)考教师基本职责及学校相关规定进行了互动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