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核,现将我院2025年学术型普通招考类博士第二批材料初审通过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可向我院提出申诉,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查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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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法学院
2025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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