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慈蕴,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民商法博士,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已退休)。曾于1982年1月毕业于天津财经学院(现为天津财经大学)商业经济系,获经济学学士学位,并留校任教,被聘为讲师、副教授、教授,以及担任天津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一职。期间于1995年考入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师从我国商法学界泰斗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原会长王保树先生,并于1998年7月获得民商法学博士学位。退休后曾任深圳大学法学特聘教授三年(2021年1月—2023年12月),还曾受聘最高人民法院担任特邀咨询员。
朱慈蕴现任清华大学商法研究中心名誉主任,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深圳市法学会常务理事,深圳证券法学研究会会长。同时兼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海南国际仲裁院仲裁员。
朱慈蕴的主要工作简历:
1974、8-1978、3,天津劝业场,财务会计
1982、1-1999、7,天津财经大学法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
1999、8-至今,清华大学法学院 教授(2020年10月份退休)
2021、1-2023、12,深圳大学法学院 特聘教授
朱慈蕴教授作为国内公司法领域知名学者,曾被委托作为公司法修改专家组成员之一,全程直接参与了2005年公司法的修改。2019年,全国人大法工委启动了修改公司法的工作,本人继续被聘为仅有的三名公司法修改专家组成员之一,并作为法全国人大工委委托的公司法修改三个课题之一的负责人进行相关研究。此外,也多次参加各部委行政法律法规的讨论。
在商法学和经济法学领域中,朱慈蕴教授对法学理论的研究与法律实际的应用有着深刻的理解。先后在法学核心期刊发表论文百余篇,并获得多项奖项,其中有:
(一)获奖
获全国第二届杰出中青年法学家提名奖(1998);
论文:《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获天津市政府第五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
专著:《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研究》获北京市第六届哲学社会科学二等奖(2000)、第四届吴玉章奖金优秀奖(2002)、第三届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三等奖(2002)、第二届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三等奖(2008);
论文:《资本多数决原则与控制股东的诚信义务》一文获中国法学会主办的第一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论文类三等奖(2008);
专著:《公司法人格否认理论与实践》,获第二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2011);
论文:《类别股与中国公司法的演进》获得第七届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二等奖(2018)。
论文:《公司资本制度的后端改革与偿债能力测试的借鉴》获得广东省第十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2023年)。
(二)公开发表的论文(部分)
1.《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天津社联学刊》,1989年6期
2.《论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天津财院学报》,1990年第5期
3.《论经济法律手段软约束的成因》,《天津社会科学》,1995年第5期
4.《论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的价值取向》,《商事法论集》第2卷(1997),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
5.《经济法学研究综述》,《法学研究》,1997年第1期
6.《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与公司的社会责任》,《法学研究》,1998年第5期
7.《论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的适用要件》,《中国法学》,1998年第5期
8.《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与诉讼程序》,《法商研究》,1998年第5期
9.《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在母子公司中的运用》,《法律科学》,1998年第5期
10.《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与一人公司》,《法学评论》,1998年第5期
11. 《对一人公司立法与规制的思考》,《商事法论集》第5卷,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
12. 《一人公司利弊分析与立法》,《法制日报》2001年1月28日第3版
13. 《论证券交易所与会员公司的法律关系——两者关系法律构造的问题点》,《法商研究》2001年第3期
14. 《职工持股立法应注重人力资本理念的导入》,《法学评论》2001年第5期
15. 《怎样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兼论证券市场民事赔偿制度的建立》,《中国经济时报》2001年10月30日5版
16. 《控制股东与公司的独立人格》,《法制日报》2001年12月9日第3版
17. 《一人公司对传统公司法的冲击》,《中国法学》2002年第1期
18. 《论控制股东的义务》,《政治与法律》2002年第2期
19. 《规制董事利益冲突交易的披露原则》,《现代法学》2002年第2期
20.《评我国独立董事之引进》,《浙江社会科学》2002年第4期,本文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2002年第5期转载
21 《公司法证券法修改需要良性协调》,载《上海证券报》2004、4、14第13版。
22. 《法定最低资本额制度与公司资本充实》,《法商研究》2004年第1期
23. 《资本多数决原则与控制股东的诚信义务》,载《法学研究》2004年第4期
24. 《我国商事登记立法的改革与完善》,《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04年6期
25. 《我国公司法应确立揭开公司面纱规则》,《法律适用》2005年第3期
26.《公司资本理念与债权人利益保护》,《政法论坛》2005年3期,本文被《新华文摘》2005年第17期全文转载;
27. 《公司章程两分法论——公司章程自治与他治理念的融合》,《当代法学》2006年第5期
28. 《公共服务型政府与计划法律制度的建设》,《同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年6期
29. 《论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事权和财权的划分——从交叉性公共产品提供的视角展开》,《东方法学》2006年第2期
30. 《对股东诚信义务的再思考》(中英文),《中国法律》2007年第4期
31. 《评注册会计师对第三人的责任——围绕会计界与法律界的观点冲突展开》,《法学评论》2007年第4期
32. 《中国大陆金融监管之现状与发展——分业经营、分业监管到混业经营的监管走向》,《月旦民商法》第18期
33. 《公司的社会责任:游走于法律责任与道德规范之间》,《中外法学》2008年第1期
34. 《寻找商法学发展的足迹》,《中国法学》2008年第2期
35. 《营业规制在商法中的地位》,《清华法学》2008年第4期
36. 《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投资合伙企业引发的法律思考》,《现代法学》2008年第5期
37. 《基础设施特许经营与政府监管》,《月旦财经法杂志》,2009年3月第十六期
38.《對大陸股權分置改革的回顧與法律思考》,《台灣金融財務季刊》2009年第4期
39. 《換股併購:值得關注的併購上市方式》,《台灣法學雜誌》第166期
40. 《将实际控制人纳入公司法人格否认适用中的法律思考》,《中国法律》2011第4期
41. 《二十年的扬弃——中国大陆公司监事制度之走向》,《月旦民商法杂志》第39期
42. 《类别股与中国公司法的演进》,载《中国社会科学》2013年第9期
43. 《公司制度趋同理论检视下的中国公司治理评析》,《法学研究》2013年第5期
44. 《股东违反出资义务应向谁承担违约责任》,《北方法学》2014年第1期
45.《中国上市公司换股并购中现金选择权与异议权比较探析》(日文),《法学研究》第88卷12号
46. 《不完全合同视角下的公司治理规则》,《法学》2017年第4期
47. 《中国影子银行:兴起、本质、治理与监管创新》,《清华法学》2017年第6期
48. 《规避法律的股权代持合同应以不鼓励为原则》,《法律适用》2018年第22期
49. 《差异化表决制度的引入与控制权约束机制的创新——以中日差异化表决权实践为视角》,《清华法学》2019年第2期
50. 《中国公司法在本土化与国际化的融合中演进——改革开放以来的历史沿革、最新发展与未来走向》,《东方法学》2020年第2期
51. 《新“证券法”下大股东减持行为的法律规制研究》,《多层次资本市场研究》2020年第2辑
52. 《公司资本制度的后端改革与偿债能力测试的借鉴》,《法学研究》2021年第1期
53. 《中国公司资本制度体系化再造之思考》,《法律科学》2021年第3期
54. 《解构认缴制》,《西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1期
55. 《“资本显著不足”的适用与研判:理论、实证与规则》,《法学评论》2021年3期
56. 《我国公司法应该引入无面额股制度》,《扬州大学学报(社科版)》2021年第2期
57. 《股东出资义务的性质与公司资本制度完善》,《清华法学》,2022年第2期
58. 《ESG 的兴起与现代公司法的 能动回应》,《中外法学》2022年第5期
59. 《有限责任公司全面认缴制何去何从——兼评《公司法》(修改草案三审稿)第47条》,《现代法学》2023第6期
60.《对中国大陆新<公司法>的全面评析:演进、亮点与缺憾》,《月旦法学》2024第9期
(三)公开出版的著作
1. 专著《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研究》,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
2.专著《公司法理论、实践与改革——以公司资本制度与债权人利益保护为中心》,当代中国出版社2024年版
3. 朱慈蕴等著《公司内部监督机制——不同模式在变革与交融中演进》,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
4.专著《公司法人格否认的理论与实践》,人民法院出版社2009年版
5. 专著《公司法原论》,清华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6.专著《全球化与本土化互动中的公司制度演进》,法律出版社2015年版
7.专著《公司法理论、实践与改革——以公司资本制度与债权人利益保护为中心》,当代中国出版社2024年版
8. 主编《新公司法条文精解》,中国法制出版社2024年版
朱慈蕴教授还主持了多项课题:
主要有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司法部、最高法院、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全国人大法工委等多个课题。其中由本人承担的2018年国家社科基金一般课题《公司资本制度再造与债权人利益保护研究》(18BFX126)获得优秀结项(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