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李富泉 摄影 田海玉)春风拂面,海棠花开。在天津大学法学院复建10周年暨北洋法科首创130周年之际,法学院师生与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的领导和检察官们4月2日相会于波光粼粼、绿柳倒映的敬业湖畔,隆重召开共建“知识产权司法研究基地”签约揭牌仪式和座谈会。三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在青,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靖,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康赞,三分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葛庆峰,第三检察部检察官助理黄钰婷、陈嘉涵,天津大学法学院孙佑海院长、杨健副院长以及院长助理薛杨教授参加签约仪式和座谈会。参加签约仪式和座谈会的还有法学院英才教授刘霜、天津大学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研究基地办公室主任刘琳珊、知识产权司法研究基地执行主任李春晖副教授、法学院科研秘书尹卓扬老师、法学院教师王操博士以及部分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同学。会议由薛杨教授主持。

孙佑海院长在致辞中指出,当前国际风云变幻,科技竞争成为国际竞争的重要战场。对商品和服务的生产、流通起控制作用的知识产权是激励创新、强化竞争力的关键抓手。中国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来,知识产权立法逐步完善。当前的重点,一是用好知识产权,促进知识产权的转化,二是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真正落实知识产权制度的保护作用。《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对知识产权案件检察监督、量刑建议指导和抗诉指导提出了要求。在此背景下,人民检察院的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十分重要。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目前作为天津市技术类知识产权一审刑事案件的集中管辖院,具有很强的检察官团队,已办理大量有影响力的知识产权案件,取得的重大成绩有目共睹。 孙院长指出,2023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指出新时代的法学要“强化全面依法治国实践研究”,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系统研究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出对策建议”。最高检、教育部也发布了《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与高等学校合作的意见》。三分检与天津大学法学院共建“知识产权司法研究基地”,是在知识产权法学研究和司法实践方面,响应两个《意见》的要求。三分检与天大法学院强强联合,能够充分发挥司法实践与学术资源相结合的优势。学院要深入了解检察实践,以提高理论水平,推进检察制度的创新。孙院长希望基地根据国家法治建设和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总体要求,坚持“聚焦司法实践需要”的方针,以党和国家关于知识产权、科技法律政策、法治国家和法治政府建设的大政方针为指引,围绕知识产权检察、知识产权审判、知识产权法律监督等各个知识产权司法环节,研究实践中出现的真问题,为政府和司法机关决策提供咨询建议。基地的研究除了知识产权法一般研究之外,将聚焦于知识产权司法体制机制研究、知识产权案例研究以及作为法学院特色方向涉外法治之重要一部分的知识产权涉外司法研究。期待在未来建成为天津大学法学院和天津市检察系统的重要智库,形成法学院开展有组织科研的重要力量,在检察院的实际工作中提供有影响力的咨询建议,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贡献力量。

刘在青检察长致辞指出,知识产权司法研究基地的建立,是检校双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生动实践,是落实最高检、教育部《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与高等学校合作的意见》的具体行动,是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护航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举措。法学是实践性的学科,理论研究需要发挥引领司法实践的作用。服务于司法实践才能实现法学理论的最终价值。司法机关需要把握法学理论研究和实践衔接的问题。在知识产权领域加强司法实践和理论研究的结合具有紧迫性和必要性。过去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实践更多体现为承担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义务,而现如今我们国家成为世界知识产权第一大国。我们的知识产权保护不但应当聚焦承担国际义务,同时也要着力保护自主知识产权。在这个背景下,司法机关应当在聚焦保护自主知识产权,维护国家科技安全方面投入更多的精力。刘检察长介绍,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2019年4月正式履职,2023年10月成立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一年多以来,知产办立足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一体履职的工作优势,聚焦专利、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集成电路布图、植物新品种等技术类知识产权一审刑事案件集中管辖,突出主责主业,做出突出业绩。刘检察长相信知识产权司法研究基地的落成必将有力促进检校双方双向互动、双向赋能,希望这个基地既将天大法学院的学术智慧转化为司法实践的强大动能,又将三分院司法实践“活水”来滋养法学理论研究,共同把这个基地建设成为优质检察理论成果的产出基地、破解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难题的指导基地、促进知识产权学科建设的学术基地、理论与实务人才的培养基地。刘检察长期待在以下三个方面深化合作:一是锚定国家战略,铸就知识产权保护新屏障;二是深化检校协同,打造协同育人新高地;三是激活创新机制,锻造全链条保护新范式。 刘检察长表示,三分院将与天津大学法学院并肩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引下,共同以实践深耕之根,筑牢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法治根基;以理论创新之蕊,绽放服务国家战略的智库芬芳。“法治之花”与“海棠春色”交相辉映,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发展贡献更多天津力量。

院长助理薛杨教授主持会议


在双方领导致辞后,进行了简短而庄重的共建签约仪式,以及“知识产权司法研究基地”揭牌仪式,之后与会人员就基地的发展进行了座谈。

王靖副检察长指出,下一步的重要工作是将双方对于知识产权司法研究基地建设的协议抓紧落实,在检校之间围绕司法实践和法学理论的衔接进行密切交流,发挥好基地的作用。

康赞检察官代表第四检察部陶然主任与会。他为知识产权司法研究基地的建设提出了三方面的建议。一是“实”,知识产权司法研究基地的建设要注重实质化运行,既要围绕具体案件进行交流合作又要加强理论课题的研究合作。二是“新”,基地建设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指示,围绕保障新质生产力发展研究知识产权理论,同时,要加强涉外知识产权相关的前沿问题研究,用法治保障和支持中国企业出海。三是“活”,基地的建设要活起来,要加强人员交流,促进思想的交流、碰撞和互动。

葛庆峰副主任指出,检察机关在日常办理知识产权案件过程中遇到的难题,需要通过知识产权法学理论研究的深入和细化来解决。知识产权司法研究基地的建立有助于天津大学法学院在理论研究上对检察院的工作予以支持。希望通过知识产权司法研究基地两到三年的运行,孵化出在全国范围内较为有效的合作经验,检校双方互相支持,像齿轮一样紧密咬合。

黄钰婷检察官助理在发言中表示,尽自己所能为天津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司法研究基地的建设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陈嘉涵检察官助理希望知识产权司法研究基地的建立可以促进检察机关青年干部和天津大学法学院的优秀青年学生共同成长进步,并以知识产权司法研究基地的建立为契机,传承发扬好天津大学法学院的红色基因,在新时代共同推动国家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壮大。

刘琳珊主任代表天津大学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研究基地主任张俊艳教授与会。她指出,在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下,知识产权作为国家发展战略性资源和国际竞争力的核心要素的作用越发凸显,在很多领域天津大学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研究基地与知识产权司法研究基地是同频的,未来要加强与知识产权司法研究基地的协同,积极推进人才培养、咨政建言、学术研究等方面的紧密合作,在知识产权大有可为的年代大有作为,携手助力天津大学知识产权相关工作的高质量开展,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贡献天大的智慧和力量。

杨健副院长指出要落实好知识产权司法研究基地的制度建设,发挥好基地的作用,通过知识产权司法研究基地开展检校联合课题申报等学术活动,也诚挚邀请检察院的专家领导参加学院组织的各种学术会议。同时,以基地建设为契机,在人才培养、党建活动等方面加强交流。

刘霜教授指出,最高检历来倡导检校合作,倡导实务专家进校园,天津大学法学院与三分检共建基地,正是响应了最高检的号召。知识产权犯罪是刑法理论研究中非常重要的领域,双方可以基地建设为起点,共同借助这个平台推进知识产权犯罪有关的刑法理论研究。建议基地举办相关论坛,评选和发布典型案例,联合进行相关科研项目申报等。

李春晖副教授指出,今年是《专利法》生效实施40周年,4月26日将是第25个知识产权日。相信在三分检第三检察部及其知识产权办公室团队,以及天津大学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研究基地和法学院知识产权与经济法、刑法和科技法强大团队的支持下,基地必将产生丰硕的成果。短期内,基地将围绕热点、疑难案例等展开研究,扩大影响力;就针对性议题进行深入研究和提出决策咨政建议。中长期,基地将设定重点议题进行年度研究,产生有影响力的年度报告,形成有组织科研的重要力量。


在签约仪式和座谈会前,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及第三分院的领导和检察官们参观了法学院院史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