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刘海楠)2022年4月30日晚,天津大学法学院外国法与比较法研究中心和达沃斯全球杰出青年天津社区通过腾讯会议在线联合主办了“海上丝绸之路的安全机制与环境保护”英文研讨会,天津大学共有40名师生参与了此次活动。
清华大学法学院的张新军教授围绕海平面上升对全球和地区秩序的影响进行演讲。他首先列出几组数据,说明海平面上升的状况,以及海平面上升会对主要城市、沿海地区和地势低洼的岛屿造成环境上的影响。紧接着他指出,除了环境问题,海平面上升也会造成法律上的挑战,包括对于岛屿和岩礁的重新分类、对于基线的影响和对于已确定的海洋边界的重新划分等。随后张新军教授结合《国际海洋法公约》的具体条款分析了海平面上升在海洋法上的具体影响,提出了人类为应对海平面上升和气候变化所需要采取的措施和对于《公约》权利义务关系调整的意见。
暨南大学法学院的徐奇老师与香港城市大学法学院的法学本科生谭紫玥以“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的中国新海洋愿景学术统计研究”为主题进行了演讲。首先谭同学对相关文献做出数据统计与概述,徐奇老师对海洋命运共同体的概念及其理论基础、法律基础做了简介,其次从政治角度与法律角度阐释了海洋命运共同体理论对国际海洋治理理论的贡献。之后,徐奇老师从宏观和微观两个角度介绍了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改善海洋治理的国际水平的观点。最后总结了中国国内在不同领域的发展对新的海洋框架的需求以及中国学者的研究结论。天津大学法学院古德丹教授(Daniel Guttman)分析了法律和不具有约束力的规则和政策在全球治理和应对气候变化中发挥的作用。
中国国际公关协会海外安全研究中心史文龙副主任围绕西非几内亚湾海事安全的威胁及对策展开论述。史主任首先从该地区的人口数量、经济发展水平、政府政治保障、法律现状等方面分析了海事安全威胁产生原因。接着史主任介绍了通过国家间的经济合作以及签订一些战略协议等措施使得该地区的海上犯罪有所遏制,但由于该地区自身存在的政治、经济问题,使得海上运输环境的安全仍受到威胁。最后,史主任指出可以建立由国家划分的运输公司、建立国际作战组织、协助制定全面战略打击刑事犯罪等措施来建立、促进和维护几内亚湾的和平与稳定。古德丹教授也提到,解决西非海盗问题,“一带一路”和强大的政府可能发挥了比法律更重要的作用。
天津大学法学院王蕾凡副教授以福岛核废水排放为例分析了海洋环境保护中各国的合作义务。王老师首先从饱受争议的福岛核废水排放决定谈起,介绍了不同国家政府及民众的反应,并指出各个国家的合作义务不容忽视。之后,王老师介绍了目前《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国际法院环境影响评估与核安全公约等构建的海洋环境保护法律框架,并针对福岛核废水排放问题,分别列举了日本、周边受影响国家以及国际原子能机构的相关责任及义务。最后,王老师指出,当前日本与国际原子能机构的合作不应削弱或推翻国家间的合作,应建立区域机制以促进国家间合作,并采取其他补充措施。古德丹教授讨论了法律制定后,如何使其发挥作用以及如何让国家参与治理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