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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职业伦理与教育改革”学生论坛成功举办

发布时间: 2018-11-12     来源:    点击量:

【通讯员 代茹 摄影 杨熠】2018年1111日,“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职业伦理与教育改革”学生论坛在天津大学法学院成功举办。本次会议由天津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中日韩合作研究中心(法律)共同主办,来自中国人民大学日本名古屋大学、韩国成均馆大学、挪威奥斯陆大学和天津大学学生近五十人参加了本次论坛

本次论坛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研究生蒋涵智主持。论坛伊始,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孙佑海教授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丁相顺教授分别致辞。

 

孙佑海院长对各国师生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他在致辞中首先介绍了天津大学和天津大学法学院的悠久历史,他指出,天津大学法学院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以及世界多所名校保持着良好的互动关系,此次论坛充分体现了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理念,为深化国际交往、推动法学院之间的进一步合作创造了契机,同时,也为天津大学法学院的教学模式改革提供了新的思路,他祝愿本次论坛取得圆满成功。

丁相顺教授介绍了本次学生论坛的举办背景。此次论坛是日前由人民大学举办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职业伦理与东亚法学教育改革”比较法系列讲座暨专家讨论会的延伸,也是“亚洲校园行”项目的重要内容之一。本次论坛以学生为主体,旨在为各国高校搭建法律沟通与交流的平台,鼓励高校间学生在专业上进行良性互动

 

本次论坛围绕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职业伦理与教育改革的主题,分国别进行法学教育最新改革的探讨论坛采取主题报告+点评+提问”的方式,使用英文作为讨论交流语言。各国学生按照日本、韩国、中国、英国、美国和挪威六个国家的法律教育情况分别作报告,介绍了各国法学院的入学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体系,以及法学教育改革中遇到的问题和存在的冲突。报告结束后,各国学生相互点评、交流互动,围绕“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改革”、“司法考试与法律教育的关系”、“各国法律教育改革中遇到的问题”等论题进行了深入讨论,同学们踊跃发言提问,报告人针对同学们提出的“中国法学院能否通过ABA认证”、“英国LLM和GDL的区别”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通过本次论坛,各国学生进行了深入的法律交流,拓宽了视野,收获颇丰。

 

   最后,与会代表集体合影留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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