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高晓元)10月19日晚,天津大学法学院北洋法律大讲堂美国普通法系列讲座正式开讲,天津大学法学院教授Dan Guttman作为第一讲的主讲嘉宾,为大家重点介绍了美国普通法体系及中美在司法操作层面的区别。本次北洋法律大讲堂由王绍喜副教授主持,天津大学法学院师生及天津市各大律师事务所的多名律师共70余人通过线上形式参加了本场讲座。
在讲座中,Dan Guttman教授首先指出美国是一个以法律为中心的社会,并对美国的律师职业进行了介绍。随后,Dan Guttman教授详细讲解了普通法与大陆法的区别,强调了普通法中法官造法的作用,指出所有的美国法律都必须符合美国宪法,并对法律制定的过程进行了详细介绍。Dan Guttman教授重点介绍了美国法院的层级设置,并通过举例分析详细说明了美国律师执业的前置条件及限制因素。此外,Dan Guttman教授特别强调了判例在美国的重要地位。讲座的最后,Dan Guttman教授对于师生提出的问题予以详细解答。
北洋法律大讲堂——美国普通法系列讲座是天津大学法学院根据我国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迫切需要,针对国别法教学特别策划推出的全英文系列讲座,也是学院在线国际化人才培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除Dan Guttman教授外,美国普通法系列讲座还将邀请多位美国知名律师、法官和法学院教授陆续登陆讲堂,敬请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