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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施长征主任做客天津大学北洋刑事法学大讲堂

发布时间: 2025-04-09     来源:    点击量:

(通讯员:周新宇)2025年4月6日晚,在天津大学建校130周年、法学院复建10周年之际,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第三检察部主任、天津职务犯罪检察研究基地主任施长征,以“检察官如何办他人的人生”为主题,为天津大学师生带来了一场兼具理论深度与实践温度的司法实践讲座。天津大学法学院英才教授刘霜、副教授孟红艳、讲师王沛然以及本、硕、博百余名学生参加,现场座无虚席,掌声与思考交织。本次北洋刑事法学大讲堂由天津大学法学院、天津职务犯罪检察研究基地主办,天津大学法制办协办。讲座开始前,刘霜教授为施主任颁发授课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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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伊始,施主任指出:“司法官办的不仅是案件,更是他人的人生。只有带着对真实世界的理解与情感,才能让司法闪烁人性的光辉。”施主任结合多年办案经验,通过讲述实务案例剖析司法伦理与人性化司法的实践路径。他以八个典型而鲜活的案件为例,讲述了一个检察官十八年来的心路历程。

行动中的法和现实中的法总是存在差距。从走私毒品案件中,剖析适用推定规则的真实风险,如何通过更加周全的侦查,为当事人的合理辩解充分的提供机会和空间,司法就是在效率和公平之间寻找平衡,“机械适用法律或许高效,但司法智慧更在于平衡正义与生命的分量。”

在轻罪治理时代,检察官更可以有所作为。施主任从一件可诉可不诉的轻伤害案件切入,阐释“司法不仅为了精准定罪量刑,不是为了像做数学题一样精准的计算,而是尽量恢复被破坏的社会关系。检察官要为冰冷的法条注入人性的温度。”在刑事犯罪结构发生巨变的当代,检察官更可以有所作为,更应当有所担当,通过依法适用相对不起诉,给当事人双方更多握手言和、冰释前嫌的机会。

检察官奉行客观公正义务,而不是单纯的指控犯罪。论及未成年涉嫌强奸的案件,施主任感慨道:“机械司法可能摧毁一个人的人生。法律人必须警惕‘有罪推定’,在证据链中寻找真相的缝隙。”对于以往强奸罪认定的司法逻辑存在的“硬伤”,引发了在场听众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深刻反思。

司法官一生要办很多案件,而案件当事人一生却可能只一次触碰刑律,司法官要把每一个案件都当成第一个办的案件,战战兢兢,如履薄冰。施主任还讲述了当事人凭着一纸“虚假”书证而不断上访二十年,司法官习惯正向论证证据确实充分,而可能忽视反向审视当事人自认为合理的解释。经过严查细审,找到了二十多年前的证人,给当事人不合理的诉求一个合理的解释,给失明的当事人一个光明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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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最后,天津大学法学院孟红艳副教授、王沛然老师与谈发言。两位老师对本次讲座给出了极高的评价,认为本次讲座理论结合实践,对在场学生的就业选择和职业伦理都具有深远意义,同时都高度认可“法律人应当保持内心的柔软和敏感”。在场学生踊跃发言,就“无罪判决率困境”、“人工智能时代对法律人的挑战”等问题积极提问,施主任做出耐心细致地解答,并以“永远追求正义,不惧现实坎坷”寄语在场学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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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结束后,刘霜教授再次对施长征主任表示衷心感谢,并对本次讲座做出总结:这场讲座不仅是一堂职业伦理课,更是对法律人初心的唤醒。也是“检察官+法学教授”双师同堂模式的一次成功实践,将实务经验与理论教学充分结合。本次北洋刑事法学大讲堂活动在热烈的讨论和深入的交流中圆满结束,为参与的师生们带来了一场法学实践知识的盛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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