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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法学院2026年全国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活动通知

发布时间: 2026-06-24     来源:    点击量:

天津大学法学院简介

天津大学(北洋大学)法科创建于1895年,“律例学门”是当时四大专业之一,中国现代法学高等教育由此发端。中共早期领导人张太雷,法学大家王宠惠、王正廷、徐谟、郭云观、燕树堂、吴经熊、赵天麟等人均受教于北洋大学律例学门。1920年北洋政府训令指示北洋大学专办工科,北洋法科并入北京大学。1994年1月天津大学正式设立经济法专业,1997年11月成立法学系,2015年6月17日正式复建法学院。 

  学院设有法学本科专业、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法学一级学科硕士点和法律专业学位硕士点。 2021年,天津大学法学专业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在“2025软科中国最好学科排名——法学”中取得佳绩。学院具有优越的教学和科研环境。设有中国绿色发展研究院、人民法院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研究(天津大学)基地、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中心、中国智慧法治研究院、人类遗传资源法与政策研究中心、中国行为法学会司法行为研究会秘书处、天津市法学会环境资源法研究会秘书处、天津市法学会宪法学分会秘书处、刑事法律研究中心等机构。学院与耶鲁大学、美国哥伦比亚大学、莱斯大学、纽约大学、杜克大学、美国里士满大学、英国格拉斯哥大学、悉尼大学、悉尼科技大学、日本早稻田大学、日本庆应大学、印度Jindal大学等国内外著名大学、研究机构、社会团体建立了合作关系;拥有设施完备的模拟法庭、藏书丰富的中外文图书馆,为培养现代化人才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学院自2015年以来,科研成果获得教育部等部门高度评价,建设高校“智囊团”“专家库”成效显著。学院组织了数十次全国规模的大型学术会议,获得国内外法学界的高度关注。CCTV、法治日报、经济日报、中国青年报、中国社科报、中国环境报、人民法院报、人民网、新华网等主流媒体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报道

法学院确定了“高起点、入主流、有特色、国际化”的办学方针,确立了“崇法厚德、致公天下”的院训。提高法学学科人才培养质量。学院突出法工融合,致力于民商法、经济法、金融法、环境保护法、人工智能法、涉外法治等学科打造特色名片努力培养兼具创新思维与逻辑思维、既有民族意识又有国际视野的复合型高素质拔尖创新法学人才

我院举办全国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活动,旨在为一批热爱科研、基础扎实、素质全面、德才兼备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继续深造和发展搭建平台、创造机遇。活动举办期间,将全面介绍院系和学科发展近况,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学者开设专题讲座、学术论坛。


一、申请基本资格条件

1.来自教育部公布的双一流建设高校具有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院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学习成绩优秀,教育部批准设立研究生院的高校学生学习成绩排名须在班级或专业30%;未设立研究生院的高校或所在专业为国家重点学科院校的学生学习成绩排名在班级或专业10%;或有突出成果、论文或特殊专业特长者;或在全国重大竞赛中获奖者或所在高校法学学科排名居全国前列

3.英语水平良好,原则上达到英语六级水平(成绩450分)或四级成绩优秀(成绩≥550分)或托福(TOEFL)成绩达到90分或雅思(IELTS)成绩达到6分或GRE成绩达到300分。

4.对从事学科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一定创新力和潜能。

二、申请办法

1.招收专业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研究方向

030100

法学

不区分研究方向

035101

法律(非法学)

不区分研究方向

035102

法律(法学)

不区分研究方向

2.申报途径:访问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服务系统—暑期夏令(网站:https://sszs.tju.edu.cn/10056/user/login/login)填报申请

3.申请时间:626—7月5日中午12点


三、资格审查

申请者须提交如下材料(通过报名系统提交电子版照片):

1.证明学习成绩及排名的成绩单或证明件;

2.相关证明材料(英语四、六级成绩单;学生证;各类奖励材料)。

承办单位以教育背景、学业水平、科研能力、综合素质为主要评价依据,由学科专家对申请者进行资格评审。学一般将在202677日之前通知合格入围者。未接到入营通知的同学皆为未入选者,不再另行通知。


四、入营时间、人数

参加夏令营的同学须上传申请材料(见第三要求)、身份证、学生证具体日程见入营通知。

开营时间2026年7月12日至14日,原则上活动时间为3天,计划为120左右


五、活动内容

1.名师前沿讲座。

2.营员学术展示

3.校内参观。

4.优秀营员遴选


六、组织实施

天津大学法学院将根据申请材料、面试综合考核情况及入营期间表现,选拔优秀营员


七、其他注意事项

1.夏令营举办形式为现场,具体入营形式待入营名单确定后另行通知。

2.入营营员原则上须全程参加夏令营活动,方有资格参评夏令营优秀营员

3.申报材料及相关信息必须真实,若有造假,一经查实,将被取消参营资格

4.本次夏令营不收取报名费用。

5.营员入营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及因个人行为导致的意外事故,由营员本人承担。

6.如因不可抗力影响或上级部门出台新政策、安排或计划调整,导致夏令营工作安排或信息变化的,学院将做相应调整,最终以我院发布的相关通知为准,具体另行通知。


、联系我们

学院信息发布网址:https://law.tju.edu.cn/zsjy/fxss.htm

学院联系电话:022-87371015

学院网址:https://law.tj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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