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文件及学校招生工作要求,经考核,现将我院2025年秋季学期普通招考类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可向我院实名反映,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对考生提出的申诉进行调查及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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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法学院
202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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