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刘世杰)2026年4月24日,深入学习贯彻《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学术研讨会暨“天津大学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法治研究中心”成立大会在天津大学法学院成功举办。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莫纪宏,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民族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沈寿文线上出席会议,天津大学人文社科处副处长刘俊卿,天津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管虹、副院长杨健,天津大学法学院讲席教授王建学、教授魏健馨,教授、院长助理薛杨,董妍副教授,田源副教授,讲师邱玉强,讲师刘茹洁,2024级本科生雷田兰歆、德力木拉提·阿力木江等出席本次大会。会议由管虹主持。

天津大学人文社科处副处长刘俊卿致辞。他指出,《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为新时代民族工作法治化建设提供根本遵循。我校立足法学学科优势,聚焦民族法治理论与实践研究,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人文社科处也将全力支撑中心建设,凝聚研究力量,产出高质量成果,服务国家治理与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

天津大学法学院教授王建学介绍中心成立背景。他指出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2026年3月12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会议表决通过《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为新时代民族工作法治化筑牢了根基。为推动法律落地生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天津大学成立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法治研究中心。举办本次学术研讨会,旨在深化理论研究、服务国家战略,为民族事务治理现代化提供天大智慧。

刘俊卿副处长和管虹书记为“天津大学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法治研究中心”揭牌。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莫纪宏致辞。他指出,《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颁布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的里程碑事件。天津大学成立研究中心,恰逢其时、意义重大。希望中心聚焦法律实施中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产出高质量成果。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愿深化合作,协同创新,为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贡献法治智慧与力量。

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民族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沈寿文致辞。他指出,《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施行,标志着我国民族团结工作迈入规范化、法治化新阶段。新时代民族法治建设使命重大、意义深远。天大依托法学学科优势搭建专业研究平台,布局前瞻、价值突出。作为民族法学研究同仁,期待中心深耕民族法治基础理论与实践应用,凝聚学界力量,持续产出高质量学术成果,助力我国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建设。

师生座谈交流环节,天津大学法学院教授魏健馨认为,《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是民族法治建设的重要基石。她鼓励广大师生立足法学专业视角,主动关注民族治理现实问题,将理论学习与学术研究相结合。依托新建研究中心平台,深耕民族法治领域,在交流互鉴中拓宽研究视野,产出扎实的学术成果。2024级本科生雷田兰歆、德力木拉提·阿力木江结合自身学习生活与成长经历依次分享感悟。两位同学立足青年视角,畅谈对《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理解,表示将自觉践行民族团结要求,牢固树立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以青春之力守护团结、同心共进。
本次《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学术研讨会的成功召开和“天津大学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法治研究中心”的成立,是天津大学法学院立足国家战略需求,深化民族法治理论探索、践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关键举措。天津大学法学院将以此为契机,凝聚科研力量,持续推进民族法学创新研究与人才培养,为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贡献天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