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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条例》立法调研座谈会在天津大学举办

发布时间: 2026-04-28     来源:    点击量:

4月24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民宗侨办副主任黎鹏昊一行到天津大学开展《天津市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条例(草案)》立法调研并召开座谈会,围绕条例草案修改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国家认同建设、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法治研究中心建设等内容开展交流,听取立法意见建议。天津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管虹主持会议。

天津大学党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张俊艳出席会议并致辞。张俊艳指出,制定《天津市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条例》是落实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推进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的重要举措,对于天津市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具有深远意义。张俊艳还介绍了天津大学参与《天津市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条例(草案)》相关工作的情况,以及服务促进民族团结的基本情况,同时对市人大常委会、市司法局和市民族宗教委长期以来对天津大学的支持和关心表示感谢。她表示,天津大学成立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法治研究中心,正是积极服务国家战略的实际行动,希望研究中心能够凝聚学术力量,为地方立法提供有力智力支撑。

会上,天津大学法学院王建学教授汇报了条例草案的征求意见情况。王建学教授在充分肯定条例草案整体可行性的基础上,建议进一步细化民族团结创建活动的评估机制,增强评估标准的可操作性,同时建议结合天津作为散居城市的实际特点,就条例进行相应调整。此外,王建学教授还就加强条例与其他法律法规的衔接协调提出了具体建议。天津大学冯骥才艺术研究院耿涵教授围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作了专题介绍。耿涵教授回顾了我国非遗保护的历史进程,结合黄骅地区非遗保护实践分享了宝贵经验。耿涵教授提出,应通过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宣传非遗文化,以此促进各族群众对中华民族共有文化的高度认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天津大学法学院魏健馨教授汇报了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法治研究中心的研究基础与未来规划。魏健馨教授介绍,中心将以宪法学为理论基础,重点围绕民族立法、民族政策调整及跨学科合作等方向开展深入研究,努力建设成为以法治之力服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高水平智库平台。市司法局立法一处赵春雪处长、市民族宗教委政策法规和宣传处冯涛处长、天津大学法学院刘茹洁和邱玉强讲师分别结合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法治研究中心的合作交流方式和天津市民族团结进步促进实际情况发言,提出相应意见建议。

黎鹏昊对天津大学各位专家学者在天津市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条例征求意见工作中提供的支持与帮助表示感谢。他表示,民族团结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工作,我们要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天津市委要求,坚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方针政策,认真梳理各位专家学者对天津市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条例提出的意见建议,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不断巩固各民族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和法治基础,助力我市民族团结进步促进工作高质量发展。他指出在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之前,应继续征求条例草案意见,结合天津实际,调整条例草案,以确保条例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可操作性。天津大学法学院要继续配合做好后续实地调研与立法咨询工作。

会前,与会领导和嘉宾参观了天津大学法学院院史馆,了解天津大学法学院的发展历程和办学成就。

座谈会后,与会人员前往天津大学冯骥才博物馆进行实地调研,参观非遗保护成果展览,深入了解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实践情况。

市人大常委会民宗侨办综合处,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二处、办公厅、立法研究所,市司法局立法一处,市民族宗教委政策和宣传处、办公室,天津大学法学院相关负责同志参加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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