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徐婧竹)2025年12月28日,天津市法学会刑法学分会2025年年会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检察院召开。本届年会由天津市法学会刑法学分会主办、天津市津南区法学会和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检察院承办、北京百伦(天津)律师事务所协办,以“财产犯罪的理论发展与司法适用”为主题,汇聚百余位刑法学者与实务界代表,围绕财产犯罪重大理论与前沿实践问题深入研讨。
天津大学法学院刘霜教授、孟红艳副教授、杨宁副教授及王沛然讲师应邀出席本次年会并评议、发言,在各分论坛中积极发声、贡献智识。法学院博士生田金威,研究生张昊、徐婧竹,本科生焦伟娜参会。

年会开幕式前召开了天津市法学会刑法学分会理事会议。会议增补杨宁副教授为常务理事;增补孟红艳副教授、王沛然讲师为分会理事。
刑法学分会副会长刘霜教授担任年会第一单元“诈骗类犯罪的理解与适用”主持人,围绕诈骗类犯罪的刑法解释、认定与处罚范围展开深度研讨。
孟红艳副教授在年会第一单元“诈骗类犯罪的理解与适用”中,发表《保险诈骗罪的处罚限定》主题报告,聚焦保险诈骗罪“欺骗行为”的认定及以此为基础的处罚限缩进行阐述。
杨宁副教授在年会第二单元“盗窃侵占类犯罪的理解与适用”中对报告《在开放空间中非法占有他人实际控制下的物品的行为定性研究》进行评议,探讨盗窃罪与侵占罪的边界及在“开放空间”这一特殊情景下如何认定。
王沛然讲师在年会第二单元“盗窃侵占类犯罪的理解与适用”中对报告《论盗窃罪作为转移占用型侵犯财产罪的基本罪名》进行评议,主要聚焦盗窃罪的法益保护目的及扩张解释可能带来的问题。
法学院研究生薛芷欣的论文《非法获取区块链数字藏品行为的刑法规制》在年会征文中荣获一等奖。

法学院师生此次参会增进了天津大学刑法学科与兄弟院校、实务部门的学术交流,提升了天大法学在刑法领域的学术影响力,促进了刑法前沿理论的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