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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法典(草案)》绿色低碳发展编研讨会顺利举行

发布时间: 2025-06-05     来源:    点击量:

(通讯员 刘启源 摄影 王操)近日,《生态环境法典(草案)》绿色低碳发展编研讨会在天津大学法学院330会议室成功举办。本次研讨会由天津大学法学院和天津大学中国绿色发展研究院主办,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孙佑海教授、王小钢教授、田亦尧副教授、陈学敏副教授、施珵副教授、杨欣老师、王操老师,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博士研究生张净雪、杨帆、赵燊、孔垂鹏、刘启源、徐哲、王芊芊、刘志和,以及硕士研究生共三十余人参加研讨。与会师生围绕《生态环境法典(草案)》绿色低碳发展编中的“循环经济与清洁生产的关系”“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碳中和碳目标的法典表达”“适应气候变化的原则”“碳足迹管理制度”“相关部门权限划分”“法律责任条款设置”以及具体条文顺序和细节完善等问题展开了深入交流与研讨。

孙佑海指出,绿色低碳发展是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治本之策。绿色低碳发展编作为生态环境法典编纂的显著特点,是中国式现代化在生态法治维度的标志性突破。绿色低碳发展编既要满足当前我国应对气候变化、碳达峰碳中和、绿色低碳发展等方面的法治需要,也要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提供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天津大学法学院深度参与了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工作,学院师生要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持续关注立法动态、积极提出修改建议,为生态环境法典编纂贡献天大力量。

会后,相关建议和意见经整理后已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工作专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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