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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法学院组织应急疏散及灭火演练

发布时间: 2024-03-22     来源:    点击量: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着力提升师生应对初起火灾扑救和疏散逃生能力,努力实现人人会逃生,个个会应急的局面,法学院联合保卫部于2024年3月22日上午10点,在法学院第七教学楼开展应急疏散及灭火演练活动。法学院院长孙佑海、党委书记管虹、副院长杨健、副院长于艳春,在楼宇内工作的教师、院党政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团委以及各年级学生参加活动。活动由法学院党委书记管虹主持。

活动开始后,参加演练师生在工作人员的组织下,按照标准流程和各自实际情况,迅速有序的完成了应急疏散。

在灭火演练环节,孙佑海院长讲话。他指出,一是要提高认识,端正态度,严守消防安全关,将消防安全警钟时刻挂在耳边,常备不懈,做好训练。认真对待每一次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安全通知要求,切实将学校、学院要求落到实处。二是要严格按照学校、学院消防安全工作要求,严禁电动车、充电电池设备、易燃易爆品进入楼宇,禁止在楼宇内使用一切违规电器、禁止在楼宇内使用明火,禁止私搭乱接电线、禁止使用不符合安全规范的各类电器、接线板等。三是要严格按照学校、学院要求,不在楼宇内留宿,不在楼宇内堆积易发生火灾隐患的废纸箱、废旧书籍等,不堵塞楼宇内和楼宇外侧消防安全通道,发现隐患要及时上报排除。四是要掌握发生火灾或其他危险的逃生技能,了解楼宇内消防安全通道、灭火器、消防栓等的位置和使用方法,一旦发生隐患,掌握应急技能。

管虹书记主持

接着,保卫部防火科副科长丁薏桥老师讲述初起火灾扑救的重要性,介绍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在丁老师指导下,参加演练人员按照“提、拔、握、压”的灭火器使用要领,逐一完成灭火实操演练。

通过这次活动,有效增强了法学院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提升了火灾防范和避险自救能力,为校园的安全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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